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乐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设备设施采购安装工程)(第二次)(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乐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设备设施采购安装工程)(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乐高新开委项【2018】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乐高新开委项【2018】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90403001)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锐怡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乐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设备设施采购安装工程)(第二次)。
2.2建设地点: 乐山市高新区 。
2.3 招标范围:①废气收集处理(生物滤池除臭):针对乐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的粗格栅、调节池、细格栅、曝气沉砂池、水解酸化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等产生废气的建(构)筑物进行加盖密封,收集废气并进行处理。②备用电源发电机组。
2.4施工期限:90日历天(不包含二次深化设计时间)。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设计文件所要求达到的质量、功能要求。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主要技术参数:详见第七章主要技术参数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3.1.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3.1.4 财务要求:近3年财务无亏损。资质, 近4年完成1个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类似业绩或1个环保工程施工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成员单位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投标由不得超过2家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文件编制、签署、授权、承诺、盖章、递交等。投标文件中除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联合体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需联合体各方各自签署、盖章外,其他需签署、盖章的地方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完成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2月20日至2021年02月25日开始登录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lsggzy.com.cn/)"交易平台入口"通过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3月17日 09时30分,地点为 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 607 号三楼(嘉兴路与龙游路交汇处)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招标人: 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乐山市高新区安港路489号
邮编: 614000
联系人: 陈老师
电话: 0833-2503784
传真: 0833-2503784
电子邮件:/
网址: /
开户银行:/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锐怡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五兴五路77号1栋1单元
邮编: 610000
联系人: 张女士
电话: 028-85662666
传真: 028-85662666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号: /
2021年0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