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康区老政宅基地安置点建设工程预算审核项目(项目编号:NKHY2021-NK-C05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KHY2021-NK-C05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康区老政宅基地安置点建设工程预算审核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7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询问事项1:(5)专职人员(6分):响应供应商拟派为本项目服务的专职人员中具有水利、市政、房建、水土保持、安装和园林专业者,每提供一种专业者得1分,以此类推,本项最高加6分,其他得0分。(响应文件中提供单项审定单个项目金额为800万元及以上包含上述专业合同(财政部门的预结算评审通知书)复印件、评审报告复印件(含定案证明复印件、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出具的红头批复文件复印件),如单项合同包含两个及以上上述专业时,按一个专业计算(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属于上述哪个专业进行说明,如无说明,则有评审专家进行现场认定,由此导致的认定错误由响应供应商承担)、近六个月内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得0分。)
事实依据:房建项目为什么要设立水利、水土保持专业人员及业绩?本项目属于房建项目,跟水利、水土保持项目无关,设定水利、水土保持相关人员及业绩要求与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答:本项目包含水利、水土保持专业,不存在潜在供应商所说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情形,请求删除水利、水土保持专业的要求不予支持,按原磋商文件执行。
询问事项2:a.技术负责人经验(3分):响应供应商拟派为本项目承担评审的技术负责人近五年(2016年7月1日-开启之日(以定案表的时间为准)止)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评审预、结算业务,完成单个项目金额3000万元(含)至1亿元项目每个得0.5分,以此类推,最高加1分。完成单个项目金额1亿元(含)以上的项目每个得1分,以此类推,最高加2分。本项最高得3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近五年(2016年7月1日-开启之日(以定案表的时间为准)止)已完成的项目的合同(财政部门的预结算评审通知书)或委托书及政府部门出具的评审报告(含定案证明复印件、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出具的红头批复文件复印件)复印件。项目金额不可以替代。未提供或无效者得0分。)
b. 专职人员(6分):响应供应商拟派为本项目服务的专职人员中具有水利、市政、房建、水土保持、安装和园林专业者,每提供一种专业者得1分,以此类推,本项最高加6分,其他得0分。(响应文件中提供单项审定单个项目金额为800万元及以上包含上述专业合同(财政部门的预结算评审通知书)复印件、评审报告复印件(含定案证明复印件、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出具的红头批复文件复印件),如单项合同包含两个及以上上述专业时,按一个专业计算(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属于上述哪个专业进行说明,如无说明,则有评审专家进行现场认定,由此导致的认定错误由响应供应商承担)、近六个月内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得0分。)
事实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评审报告(含定案证明复印件、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出具的红头批复文件复印件)”;评审报告需要包含定案证明文件和政府部门或审计部门出具的红头批复文件,某地这边做财政的预算审核业务和结算审核业务,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结算项目不会出具红头批复文件给咨询公司,只有预算审核完成后会出具有控制价总价的文件给业主用于招标使用,招标单位和预算审核单位不一定是一家单位,结算项目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结算项目不会出具红头批复文件给任何单位,所以证明业绩要求评审报告包含定案证明和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出具的红头批复文件属于地方业绩区域限制。
答:磋商文件明确说明评审报告(含定案证明)和财政或审计出具的红头批复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也就是说评审报告、定案证明、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出具的红头批复文件三者之一即可,不存在设定倾向性、限制性条款内容。出具红头批复文件并不是唯一证明材料,某地这边做财政的预算审核业务和结算审核业务,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结算项目不会出具红头批复文件给咨询公司并不影响得分。请求技术负责人经验中“(响应文件中提供近五年(2016年7月1日-开启之日(以定案表的时间为准)止)已完成的项目的合同(财政部门的预结算评审通知书)或委托书及政府部门出具的评审报告(含定案证明复印件、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出具的红头批复文件复印件)复印件。”改成(响应文件中提供近五年(2016年7月1日-开启之日(以定案表的时间为准)止)已完成的项目的合同(财政部门的预结算评审通知书)或委托书及政府部门出具的评审报告(定案证明复印件或者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出具的红头批复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专职人员中“(响应文件中提供单项审定单个项目金额为800万元及以上包含上述专业合同(财政部门的预结算评审通知书)复印件、评审报告复印件(含定案证明复印件、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出具的红头批复文件复印件)”改成(响应文件中提供单项审定单个项目金额为800万元及以上包含上述专业合同(财政部门的预结算评审通知书)复印件、评审报告复印件(含定案证明复印件或者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出具的红头批复文件复印件)的要求不予支持,按原磋商文件执行。
询问事项3:分公司有社保的人员能否作为委托代理人?
答:分公司有社保的人员可以作为委托代理人。
更正日期:2021年07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答疑公告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南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康区金赣大道(老赣南卷烟厂里面)
联系方式:0797-66417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康区金融中心一期5号楼第七层(九江银行七楼)
联系方式:0797-66166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海帆
电话:0797-6616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