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深铁路宣传片摄制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GZ09FW20210801
1. 采购条件
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项目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2128号)和《中国铁路总公司江西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赣州至塘厦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7】528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塘厦至深圳北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8】248号)批准建设,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现赣深铁路广东段宣传片摄制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拟对本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 项目概况
2.1工程概况: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为京九客专的最南段,纵贯江西、广东两省,途经江西省赣州市,广东省河源、惠州、东莞、深圳等地市。赣粤省界至深圳北站段新建正线长度297.026km,桥隧比为86.87%。同步建设深圳第二动车运用所及塘厦联络线、深圳东至笋岗动车走行线、惠州北至广汕客专的联络线等相关工程。
2.2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21年9月20日前完成初剪,2021年10月20日前必须完成服务。
2.3采购范围:赣深铁路拍摄影像资料及制作宣传片。
3. 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磋商要求谈判响应人具备的条件: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从事文化产业的专业单位,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能够满足采购人对采购项目的技术质量要求和履约能力。
3.1.2近三年(2017年-2019年)内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提供近3年财务报表;
3.1.3.业绩要求:近五年(2016年8月~2021年8月)完成3项及以上企业宣传片拍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含委托书或服务合同(不少于3个)。
3.1.4项目机构设置及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有相关工作经验和经历;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
3.1.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2018年8月~2021年8月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
3.1.6谈判响应人及谈判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2018年8月~2021年8月(递交磋商谈判响应性文件之日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1.7未在国铁集团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3.1.8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而处于停标处罚期内的;有诉讼及仲裁情况而处于停标处罚期内的。
3.1.9未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3.1.10与本工程施工、监理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直接利益关系;
3.1.11谈判响应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12谈判响应人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13谈判响应人及其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1年8月6日至8月12日,每日上午 9 时00分至 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把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汇款凭证等扫描件发至shenjzjcb@163.com购买磋商文件,并在邮件中备注收件地址,联系人及电话。采购人确认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磋商文件(pdf版)发出。谈判响应人在购买完磋商文件后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bidding-crmsc.com.cn/)完成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将按照“系统管理”公司信息中谈判响应人录入的开票信息开具标书款发票(谈判响应人须及时更新公司信息),待开具成功后,谈判响应人通过“投标管理”中“电票下载”自行下载标书款发票。详细步骤请参考登录页面的《使用手册》。
4.2 磋商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元,采用银行汇款,售后不退。谈判响应人须在购买磋商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招标代理账号(不接受网汇、现金、信汇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且不接受个人汇款),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及购买标段号。招标代理账号如下: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7005007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5.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时间为2021年8月18日9时00分至2021年8月18日10时00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8日10时00分,在深圳市罗湖区船务街15号渔景大厦22楼会议室递交谈判响应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规定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渔景大厦
邮编:518001
联系人:易先生
电话:0755-61381758
电子邮件:shenjzjc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5号亿达大厦10楼1003房 |
| 邮编:
|
100036 |
| 项目经理:
|
李剑华(招标师证书编号:09394443909441213) |
|
| 联系人:
|
庞工、郭工、李工 |
| 电话:
|
15813384741、13022051115、020-87623263 |
| 电子邮件:
|
Crmscgz01@163.com |
|
|
|
|
|
|
|
|
|
| | | |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
2021 年8月2日
附件1
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序号
|
项目
|
要求
|
1
|
资质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从事文化产业的专业单位,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能够满足采购人对采购项目的技术质量要求和履约能力;
|
2
|
财务要求
|
近三年(2017年-2019年)内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提供近3年财务报表;
|
3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2016年8月~2021年8月)内完成3项及以上企业宣传片拍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含委托书或服务合同(不少于3个)。
|
4
|
信誉要求
| 1. 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2018年8月~2021年8月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
2.未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3.未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4. 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而处于停标处罚期内的;有诉讼及仲裁情况而处于停标处罚期内的。
5. 与本工程施工、监理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直接利益关系;
6. 谈判响应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谈判响应人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 谈判响应人及其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
5
|
行贿犯罪情况
|
谈判响应人及谈判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2018年8月~2021年8月(递交磋商谈判响应性文件之日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
附件2
谈判响应人机构设置及人员要求
序号
|
项目
|
要求
|
1
|
机构设置要求
|
具体要求:项目进行期间,应设立项目组
|
2
|
人员数量要求
|
1.人员应配备不少于6人,人员配置应结合实际的工作内容要求配置。
2. 其他要求: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配备足够的人员,合理安排前期拍摄和后期制作人员。
|
3
|
人员岗位要求
|
项目负责人(1人)
|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经历
|
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
|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相关工作经历;
3.具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
|
注:谈判响应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性质、规模和复杂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附件3
设施设备要求
项目
|
要求
|
交通、通讯、办公、生活设施设备
|
工作人员应自行配备与项目相关的拍摄录制和后期制作的设备及相关软件、电脑、通讯、交通、办公设备、生活设施,其数量和质量应满足本项目的工作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