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第一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二期工程( 1×600吨/天)(第二次)合同公告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宜宾市第一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二期工程( 1×600吨/天)(第二次)宜宾市第一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二期工程( 1×600吨/天)(第二次) | 宜宾市高县月江镇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地址 | 发包人电话 |
海诺尔(宜宾)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 四川省宜宾市高县胜天镇铜鼓村 | 13808096135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四川齐伦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北一段10号1栋3单元9层4号 | 13308051997 |
签约合同价(元) | 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 |
230208030.00 | 230208030元 |
签约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交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2021年2月10日 | 2021年3月15日 | 2022年9月12日 | 2022年9月12日 |
签约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 | 计划开始日期 | 计划完成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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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承担的工作 | 质量要求 |
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包括基础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智能化工程、为满足本工程施工而需要采取的工程措施等,具体内容以最终经招标人审核的施工图为准。 | 合格 |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 证件及证号 |
廖杨 | 川151181902306 | 陈博 | 20190002337 |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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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 2.1 工程地点:宜宾市高县月江镇。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设备采购,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垃圾输送系统工程、垃圾焚烧系统工程、余热发电系统工程、烟气净化系统工程、残渣处理系统工程、渗滤液处理系统工程、自动控制系统工程、电气系统工程、场内通讯系统、配套的土建工程等全部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同范围内工程的设备材料供货、安装工程,质量验收、单位工程验收、人员培训(但不含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厂费)、调试、试运行阶段消缺和性能测试,一次调频试验及国家电网要求的其它试验,配合竣工环保验收及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工作。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4.3 施工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包括基础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智能化工程、为满足本工程施工而需要采取的工程措施等,具体内容以最终经招标人审核的施工图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5 建设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600t/d,年处理生活垃圾规模为21.9万吨,新建一条600吨/天垃圾焚烧生产线及配套烟气处理系统,一套15MW汽轮发电机组,项目总投资29591万元。
2.6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载明的日期为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
备注(应至少注明是否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及不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理由) | |
注:1.项目名称要详细填写,有标段(包)的,应详细到标段(包)。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甲公司 | ... | ... |
乙公司 | ... | ... |
丙公司 | ... | ... |
3.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15%”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5.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一起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传的电子文档作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