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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拜泉生态环境局齐齐哈尔市拜泉生态环境局4个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第3次)公告
预算金额:¥298000 元
采购方式:
项目需求详情
一 . 运维服务期限及范围
运维服务范围具体包括: 4个小型空气站所有监测仪器、气象仪器、质控设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辅助设备、防雷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年度检修、检定等工作,以及站房维护、网络通讯保障,确保小型空气站各项监测仪器正常稳定运行。
二 . 人员、车辆、设备配备要求
1、中标的运维公司至少选派1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进行各子站的运维管理。
4、运维单位应保证配备相应车辆满足日常维护的要求。
5、运维单位应以技术支持机构为单位配备专用仪器维修工具(包括便携式电脑、万用表、远程数据查询系统等)、通讯调试工具(包括各种硬件接口线、改线工具、接口调试软件及常用零部件等)。
三 . 运维工作内容
运维过程中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小型空气站的日常运行维护;
2.小型空气站的日常质量管理;
3.小型空气站的日常安全管理;
4.小型空气站的设备维护保养及维修;
5.小型空气站相关辅助设施的维护、保养、维修。
6.小型空气站数据采集及传输系统的维护及维修,保障小型空气站通讯正常。
7.对于仪器使用超过8年以后出现报废,或者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仪器报废,运维单位须先行及时使用备机开展监测,同时报告采购方,采购方视情况决定重新采购仪器开展监测,或继续使用运维公司备机开展监测,继续使用备机的将支付相关费用。
8.小型空气站站房的网费、日常维护费全部由运维单位承担。
四. 系统设备维修要求
( 1)运行维修工作界定
中标方负责单笔设备 500元以下系统所有设备和仪器的维护、维修和部件更换(包括空调设备等附属设施),并将维修费用计算在运维报价中。超过500元以上维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且一年不超过四次维修,本服务内容同样包括由于外部原因意外丢失和损坏设备的维修或更换。
( 2)设备维修质量控制要求
监测仪器被修复后,当其检测性能受到影响时,需要进行检验,采用标气测定、颗粒物手工比对等方法进行。
满足《环境空气颗粒物( PM10 和 PM2.5 )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 HJ 817-2018 )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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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拜泉生态环境局4个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第3次)
项目类型:非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服务周期:365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
按照采购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确定并列明具体评审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维保方案优劣顺序
服务实施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拜泉县城区内
:预览1
联系人:***
报名开始时间:2025-11-09 15:08:40
报名结束时间:2025-11-12 00:00:00
:2025-11-09 12:08:40
采购编号:HLJGCYC16990100Z20252253664
采购单位:齐齐哈尔市拜泉生态环境局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一家。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