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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国道210线白云鄂博至固阳段公路工程交通工程分包采购公开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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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国道210线白云鄂博至固阳段公路工程交通工程分包采购公开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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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 |
发布时间: |
2025-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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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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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210线白云鄂博至固阳段公路工程交通工程分包采购公开谈判项目编号:GT2025102700126983(试):2025-11-01 14:00:00发布单位:交通工程生产部公告公告标题:国道210线白云鄂博至固阳段公路工程交通工程分包采购公开谈判公告内容:国道210线白云鄂博至固阳段公路工程交通工程分包谈判采购公告采购编号:GT2025102700126983(试)本采购项目 国道210线白云鄂博至固阳段公路工程交通工程分包已具备采购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 护栏、标志、标线分包进行公开谈判。1. 采购项目简介1.1 采购项目名称: 国道210线白云鄂博至固阳段公路工程交通工程护栏、标志劳务分包1.2 采购编号:GT2025102700126983(试)1.3 采购人: 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路桥方舟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国道210线白固公路交通工程联合体施工项目一分部1.4 采购代理机构: /1.5 采购项目概况: 国道210线白云鄂博至固阳段公路工程起于白云鄂博铁路桥南侧4公里处(起点桩号K130+887.943),顺接国道210线满都拉口岸至白云鄂博段公路,途经点力素、耳居图、兴顺西、仁太和,终点止于固阳县西侧包固一级公路南0.82公里处(终点桩号K212+961.341),接拟建的国道210线固阳至东河段公路。主线全长89.409公里,同步建设固阳北连接线1.35公里。全线设置固阳西互通式立交1处。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 采购范围: 新建段:交通安全设施(主线):护栏、标志、标线、里程牌、百米桩、界碑、轮廓标、防眩、防撞设施等;交通安全设施(固阳北连接线):护栏、标志、标线、里程牌、百米桩、界碑、轮廓标等;交通安全设施(旧G210改路):护栏、标志、标线、里程牌、百米桩、界碑、轮廓标等。详招标工程量清单。2.2 包件划分:4个包件。包件1:护栏1标:部分护栏、界碑、轮廓标、防眩、防撞设施、辅助设施、钢管预埋等。 包件2:护栏2标:部分护栏、界碑、轮廓标、防眩、防撞设施、辅助设施、钢管预埋等。 包件3:标志1标:部分基础制作及安装。 包件4:标志2标:部分基础制作及安装。2.3 计划工期: 包件1工期:45天;包件2工期:45天;包件3工期:45天;包件4工期:45天。2.4 建设地点:国道210线白云鄂博至固阳段。2.5 质量目标: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2.6 安全目标:安全生产“零死亡”,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力争零事故。2.7 其他:/。3. 分包商资格要求3.1 本次采购要求分包商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采购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设施或机具、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 分包商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3.3 分包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 D 级分包商;(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3.4 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 3.1 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 3.3 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 合体参与本包件谈判采购,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3.5 各分包商均可就本采购项目上述包件中的5(具体数量)个包件参加谈判 采购活动,每个分包商允许中2个标。如果同一分包商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推荐成交分包商(推荐候选成交分包商或选择成交分包商的方法)。3.6 其他要求:/。4. 采购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分包商,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https://scp.iccec.cn/)进行注册登记,完成分包商入库。4.2 完成分包商准入后,请于 2025 年 11 月 1 日 14 时至 2025 年 11 月 3 日 14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及时报名参与并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5.1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1 月 6 日 14 时 00 分,分包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响应文件。5.2 分包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6. 采购相关事宜采购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并召开谈判采购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谈判采购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7. 评审办法本包件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标价法。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谈判采购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9. 联系方式采 购 人(异议受理人): 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路桥方舟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国道210线白固公路交通工程联合体施工项目一分部地 址: 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路桥方舟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国道210线白固公路交通工程联合体施工项目一分部 项目经理部联 系 人: 刘畅、徐天成电 话: 18526109666,15811531162传 真: 无电子邮件: xutiancheng@ccccltd.cn网 址: 无附 录: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分包商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施工劳务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工程施工的能力。注: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分包商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纳税人类型为一般纳税人。注: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分包商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12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相关业绩最低 3 个注: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分包商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注: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人 员数 量资 格 要 求项目负责人1具备相关施工经验且持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施工企业A类/B类证书安全负责人1持有交安/建安C证注: 。备注:“在所参加包件下载采购文件”是指分包商拟参加某包件采购活动的,应按规定下载该包件 的采购文件。分包商的下载活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将予以记录,该记录作为分包商是否下 载该包件采购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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