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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山东销售公司湖屯油库油气回收系统能源合作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公告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山东销售公司湖屯油库油气回收系统能源合作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所属地区:
山东
发布时间:
2025-05-12
详细内容:

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公司湖屯油库油气回收系统能源合作项目(二次)

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公司湖屯油库油气回收系统能源合作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SDXS2025008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公司湖屯油库油气回收系统能源合作项目已完成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范围:为提升湖屯油库油气回收系统运行效率,保障生产运行的正常进行,根据山东公司党委会决议,拟对山东公司湖屯油库油气回收系统能源合作项目项目进行招标选商。项目为山东公司所属泰安分公司湖屯油库油气回收系统采取能源合作方式进行升级改造,用以保障油库日常生产运营工作。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年。

2.4服务地点:山东泰安肥城市湖屯油库。

2.5最高限价:10年总额限价780万元(以≥10万吨出库量时,年度技术服务费报价10年总额计算),单价限价为780000元/年。最高限价包括增值税费及油气回收系统设计服务费、设备及配件采购、旧设备拆除及安装工程、配套土建及管道和电缆施工费用、监理费用、设备安装费用、系统软件及运维服务及其他保障油气回收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一切费用。

2.6服务要求:满足山东公司所属泰安分公司湖屯油库收、发油油气回收业务需求,实力雄厚、经验丰富、运维技术能力强,能够满足油气回收系统日常运行,符合国家标准、企业标准的排放要求,保障油库正常生产经营。符合本次招标相关技术要求。

2.7技术要求:

(1)要有专业管理团队负责乙方服务人员的管理,能够开展24小时随叫随到的运维服务业务及管理,能够与甲方保持良好沟通,确保满足甲方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因维修导致的停业时间符合双方合同约定。

(2)能够确保甲方满足地方监管的环保排放要求,并开发后续升级的软件接口,能够有效防范业务开展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3)改造后经甲方验收后投入运行。

(4)油气回收系统NMHC排放浓度不高于10g/m³,其他指标符合GB20950相关标准(含更新)要求。

(5)油气回收率(油气回收率=回收的汽油量/汽油装车量)不低于0.05% ,以油库大罐计量为准。

(6)设备维修、维护而产生的废弃物由合作方按照环保要求合法依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7)合作期间内油气回收处理设施中所有仪器、仪表均由合作方按国家规定进行定期检定,并出具正规检定证书;合作方委托政府认可的第三方油气回收检测机构每年对油气排放浓度进行检测,排放指标需达到国家标准及双方合同约定。

(8)合作期满,油气回收处理设施软、硬件及配套设备、设备整体归招标人所有,其他约定合作终止事项发生时,按照约定处置。

(9)油气回收装置活性炭用量不低于6吨;真空泵抽气速率≥750m³/h@50Hz(其他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设备类单位作为牵头人,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投标人应具备防爆电气设备安装、修理、维护资格证书,业务范围应涵盖油气回收装置。牵头人或联合体单位应同时具备或联合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①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③安全生产许可证。

(4)联合体施工单位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的资质及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http://125.32.26.40:8300/)查询结果为准。)

2、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拥有成熟的活性炭吸附+吸收工艺自主油气回收技术,在2020年以来采取活性炭吸附+吸收工艺的成品油油库油气回收能源合作须至少3个油库,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跟客户签署的能源合作项目,必需提供客户对回收油品数量的盖章确认单,同时提供客户结合确认单支付的收款证明文件(含发票以及能源合作收款的证明文件),证明该能源合作的真实性。增值税发票需要提供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经查询为“不一致”、“作废”、“红冲”,且未注明合理原因的,视为虚假投标;“查无此票”视为无效发票。(发票开具时间需从2020年至本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前开具)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说明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会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2021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资料(成立不足1年的单位提供相应财务报表,成立满1年的单位提供相应财务审计报告)。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4.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评委现场查询。

4.3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4.4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5、其他要求

5.1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05月12日至2025年05月19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在工作时间电话联系:4008800114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和交费。

②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在工作时间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再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并交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所投标段如招标失败,购买标书费用不予退还。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项目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发票咨询电话:022-25928052、25966392。

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将公告附件《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以开具发票。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年05月2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提交1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① 通过企业网银向昆仑银行指定“保证金账户”支付,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投标人电子钱包——分配至本项目(标段),确定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②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应将保函原件扫描件置入投标文件指定部分,同时将银行保函原件递交予招标组织单位。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313265010019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注意:如您是第一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您至少提前5天打款,打款之后务必核实是否打款成功,避免出现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的情况,如出现以上问题,请及时致电4008800114(接通后,请根据语音选择“电子招标平台”)进行解决。

六、投标费用

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收取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大港油田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300280

联系人:杨工 邮箱:1402056811@qq.com

电 话:022-25912172 手机:16602226552

意见与建议:022-25977051

2025年05月12日

附件1:确认通知

请填写(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xls) Excel文件附件,见公告附件文件。

附件:招标二次公告--山东销售公司湖屯油库油气回收系统能源合作项目.docx

附件:附件: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步骤.pdf

附件:03公告附件1-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1010(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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