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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清路等6条路路灯采购工程
包含但不仅限于道路路灯、合杆路灯、庭院灯、补角灯、吸顶灯、护栏灯及相应配套卡槽连接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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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0.0
6.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7.招标人拒绝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且处于公布期内的企业投标(以开标当日公布信息为准);
8.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9.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苏州工业园区承接工程的;
10.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1.其他条件:(1)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2)申请人应为灯具器材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经销商。如生产厂家投标,则应提供自行生产承诺书;如经销商投标,则应提供所投灯具器材生产厂家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3)提供企业承诺书,格式不限,但内容须包含本公告中:第8、9、10、11(1)条的内容。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保证金信息:
是否需要投标保证金: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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