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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泉市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产教融合基地建设项目--主体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平泉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平数政招核决字202501-0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平泉市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财政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平泉市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 3300.766079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3300.766079 万元,建设规模: 新建实训楼一座,建筑面积约6323.11平方米;建宿舍楼一座,建筑面积3724.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47.46平方米,楼高5层 ,建设地点: 平泉市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院内 。
2.2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3300.766079 万元。
2.3计划工期: 152 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合格 。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其他要求: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 个;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4 年 4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3 本项目只针对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活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 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4-30 09:00:00
至 2025-05-09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https://www.pingquan.gov.cn/pqggzy/同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5-23 08: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9.1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9.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9.2.1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
9.2.2付费主体为“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
9.2.3收费标准:一档:概(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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