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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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导叶加工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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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TC250Y06D
公示结束时间:
202
5
年
3
月
10
日
一、
评标情况
(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独立进行打分并推荐综合评分
前三名
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
(一)
标段
(
包
)[001]
出口导叶加工单元
: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
北京博鲁斯潘精密机床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人民币
880
万元
质量:
合格
交货期
:
合同签字生效后
6
个月内
;
项目负责人:张超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
成都携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人民币
907.9
万元
质量:
合格
交货期
:
6
个月
;
项目负责人:周传昌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
大公数控(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人民币
913.5
万
元
质量:
合格
交货期
:
合同签字生效后
6
个月内
;
项目负责人:彭伟
二、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投标人所投标设备的原产地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
1.3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只允许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并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授权,代理商和制造商不可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4
资格业绩标准:所投的设备应成熟可靠,在国内应有不少于三家(使用单位)与本项目所投设备同型 号设备的业绩(提供合同名称或标的内容,显示设备型号、签订时间或生效时间,双方名称及盖章页 内容)。另投文件应附与本项目所投同型号设备用户清单(至少包括买方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 式及设备规格型号)。
1.5
投标人不得存在“被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
(
格式自拟
),
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或未按要求提供承诺书的,本次投标将被否决。
1.6
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1.6.1
提供虚假的资料。
1.6.2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中标候选人响应上述资格能力条件要求)
三
、其他
/
四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五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62
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903B
邮政编码:
100081
电 话:
010-61954064
邮
箱:
liruixian@cntcitc.com.cn
联
系
人:
李瑞先、任新地、霍天舒、庞淼
招标人:
中国航发成都发动机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蜀龙大道
电
话:
028-89358680
联
系
人:瞿建波
六: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正式的书面形式(盖章扫描件)通过邮件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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