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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本部电梯采购项目更正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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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四川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本部电梯采购项目更正通知 |
| 所属地区: |
四川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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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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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FCG-202109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本部电梯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0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本部电梯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疑问回复
致各投标人:
一、针对本项目的提问,现做如下回复:
疑问1、第一章:符合采购人针对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条件:“2.2,代理商或经销商应具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B级、维修B级(含B级)以上)。”
上述表述是否不完整,应按如下方式表述,对吗?
“代理商或经销商应具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B级、维修B级(含B级)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存在证件更新的,可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疑问2、请明确:第七章4.3综合评分明细表“2、技术参数符合性”包括哪些内容?
答:应包括第六章的全部技术参数及配置和具备的功能。
疑问3、问:第六章中的“三、偏离表”是否为投标格式文件?
答:是投标格式要求,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必须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用户手册等材料、产品彩页资料予以佐证)。
疑问4、问:第六章中“3、投标电梯具备下述功能:8轿厢报站钟”是语音报站吗?
答:为“轿厢到站电子谐音器”,乘客轿厢已经到达目的层站。
疑问5、问:第五章的:(二)符合采购人针对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条件:“3.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参照第三章“格式十一”)“此句是否意思表述矛盾?
答: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属于中小企业的应按格式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疑问6、问:第二章14.2.3条中有些内容与资格文件中内容重复,此处是否可以不再提供?若是,请明确此条还应响应的具体内容。
答:资格文件中巳提交的证明材料可以不再重复提供。
二、投标截止时间:由2021年11月18日09:30变更为2021年12月1日09:30。
三、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1年11月30日17:00。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藩库街9号
联系方式:任老师028-866116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中砝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永丰路21号瑞祥大厦5楼
联系方式:郝老师028-85120111-8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老师
电话:028-85120111-8011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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