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将乐县新建牲畜定点屠宰场配套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1年11月08日 15:46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将乐县新建牲畜定点屠宰场配套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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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将乐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将乐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11月08日 15:46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11月09日至2021年11月1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福建禄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梅列工商企业大厦4F)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11月19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福建禄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梅列工商企业大厦4F) |
| 预算金额 | ¥18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熊 小吴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8-8255566 |
| 采购单位 | 将乐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将乐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平 187598589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禄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7幢四层2号(梅列工商联大厦4F)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熊 小吴 0598-8255566 |
项目概况
将乐县新建牲畜定点屠宰场配套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7幢四层2号(梅列工商联大厦4F)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MLH2021(CS)-JL006#
项目名称:将乐县新建牲畜定点屠宰场配套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价
(最高限价)
| 主要技术规格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将乐县新建牲畜定点屠宰场配套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 一批
| 180万元
| 详见标书
| 将乐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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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59858951
|
|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为无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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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投标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另需携带授权委托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度或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5)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6)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7)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9日 至2021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7幢四层2号(梅列工商联大厦4F)
方式: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方可从2021年11月09日起至2021年11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到福建禄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并申请购买采购文件。逾期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方视为放弃投标。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禄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梅列工商企业大厦4F)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禄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梅列工商企业大厦4F)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将乐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将乐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张平 18759858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禄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7幢四层2号(梅列工商联大厦4F)
联系方式:小熊 小吴 0598-82555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熊 小吴
电 话: 0598-8255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