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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华侨大厦有限责任公司泉州华侨大厦机房改造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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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泉州华侨大厦有限责任公司泉州华侨大厦机房改造工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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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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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泉州华侨大厦机房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11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21招 134 号
项目名称:泉州华侨大厦机房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1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安装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交货后20日历天内安装验收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及省财政厅闽财购[2012]34号文件规定,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小微企业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标准: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投标人必须另行提供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清单》(该清单格式自拟,清单要能体现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厂家名称及价格并自行计算出经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格,且必须与投标书、开标一览表装订在一起)和本投标人及该价格扣除产品企业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备查),否则不予扣除。
②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5)及《价格扣除清单》和本投标人及该价格扣除产品企业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才能给予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出具承诺);3.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书面声明);4.投标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书面声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2日 至2021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11楼
方式:书面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11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泉州华侨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泉州华侨大厦
联系方式:陈总 189603990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11楼
联系方式:黄先生 189602881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总
电话:18960399087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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