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师西侧道路及周边地块绿地前期方案设计
招标公告(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泰师西侧道路及周边地块绿地前期方案设计
已由
泰兴市城市改造建设指挥部
以
泰改建交
[2021]89
号交办单
批准建设,
招标人
(
项目业主
)
为
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现委托
江苏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前期方案设计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
1
)工程地点:
泰师西侧
(
2
)工程规模:项目位于泰师西侧道路及周边地块,预估造价
600
万元;用地面积约
6300
平方米。主要包括绿化栽植、道路及河道驳岸。
(
3
)
设计费最高限价为:
66000
元
2.2
招标范围
:
泰师西侧道路及周边地块绿地的
方案设计。
2.3
工作周期: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
5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文件定稿且通过招标人及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现场配合服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设计方案通过招标人及主管部门审批止。本项目实行
24
小时响应机制,签订合同后中标单位须配备
1
名常驻专职设计人员。
2.4
付款方式及设计补偿费
(
1
)本项目的付款方式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定稿且通过招标人及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60%
,工程开工后付清余款。
(
2
)设计补偿费:除中标人外,招标人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另外两名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分别给予人民币
2000
元的设计补偿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备园林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1
)业绩:无要求。
(
2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
3
)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
2016
】
33
号文、发改办财金【
2019
】
527
号文)。如果有严重失信行为自曝光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但在信用中国等政府网站仍在公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
4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
[2018]23
号文。
(
5
)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
6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4
日
(
节假日除外
)
,每日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按下列要求至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永信办公室
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须递交下列材料
根据泰建招〔
2013
〕
2
号《泰兴市建设工程投标事务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①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投标事务负责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的格式按照泰住建
[2017]64
号文规定)。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现金),售后不退。
5.
本工程为资格后审,审查内容和评标办法见附件。
6.
招标公告: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泰兴站“限额以下”一栏(
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
7.
投标确认函提交方式和时间:
投标人须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
18
时
00
分前将《投标确认函》发邮件至以下邮箱(
14162334@qq.com
)或递交至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永信办公室。
本单位将在确认函送达截止时间,安排专人统一受理,当确认函大于等于
3
个时招标活动继续进行;当确认函小于
3
个时,则顺延提供期限(顺延时间以发布的信息为准),并通知已经提交确认函的潜在投标人。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
62
号
联系人:施沐言
电话:
0523-8760105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永信办公室
联系人:陈锴
电话:
0523-87766859
2021
年
11
月
2
日
附件
1
:投标确认函格式如下:
泰师西侧道路及周边地块绿地前期方案设计投标确认函
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收到了
泰师西侧道路及周边地块绿地前期方案设计
的招标文件,经我公司研究,我公司对招标文件无异议,决定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我公司本项目联系人:
,手机:
,邮箱:
。
公司名称:
(盖单位章)
2021
年
11
月
5
日
附件
2
: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单位公章并且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符合第三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有效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投标承诺书
|
有效的投标承诺书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2.1
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2.1
项规定;提供的社会保险证明符合泰住建(
2017
)
64
号文件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2.1
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3
项规定
|
|
工作周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作周期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3.1
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0.1
项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
|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
分值构成:投标报价:
40
分
技术标:
60
分
|
|
详细评审分值构成及评分标准
|
|
2.2.1
|
投标报价
(
40
分)
|
(
1
)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
2
)以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高于基准价的,每高于
1%
扣
0.3
分,投标报价低于基准价的,每低
1%
扣
0.2
分,不足
1%
的用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注:①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②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
,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2.2.1
|
技术标(
60
分)
|
设计规范
|
设计是否符合《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GB50420-2007
等相关国家法规及行业规范。
好,【
5
,
3
);中,【
3
,
1
】;一般,(
1
,
0
】;
|
|
投标响应
|
设计对招标要求的响应度,是否做到构思独特、节能、环保、便于施工、投资节约等。
好,【
10
,
7
);中,【
7
,
4
】;一般,(
4
,
0
】;
|
|
平面布局
|
总平面布局是否合理,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景观美化程度,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
好,【
10
,
7
);中,【
7
,
4
】;一般,(
4
,
0
】;
|
|
景观设计
|
景观专业设计合理性、科学性。
好,【
10
,
7
);中,【
7
,
4
】;一般,(
4
,
0
】;
|
|
绿化设计
|
绿化专业设计合理性、科学性,选用的苗木品种是否适合本地区的气候、土壤条件。
好,【
10
,
7
);中,【
7
,
4
】;一般,(
4
,
0
】;
|
|
编制深度
|
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设计文件编制的全面性。
好,【
5
,
3
);中,【
3
,
1
】;一般,(
1
,
0
】;
|
|
设计服务
|
保证设计质量、配合工程实施,提供优质服务的措施。
好,【
5
,
3
);中,【
3
,
1
】;一般,(
1
,
0
】。
|
|
投资估算
|
投资估算:估算资料是否齐全,估算价格是否合理、科学。
好,【
5
,
3
);中,【
3
,
1
】;一般,(
1
,
0
】;
|
技术标评审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
| | | | | | |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
汇总各项分值,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列名次,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总得分相同时,则技术标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技术标得分仍相同时,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