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大兴新城核心区H组团DX00-0106-001a、001b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A334托幼用地项目防水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10W08E)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市大兴区大兴新城核心区H组团DX00-0106-001a、001b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A334托幼用地项目防水工程(招标项目编号:TC210W08E),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拟建大兴H组团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南六环内念坛公园西南侧,工程分为东西两个地块(两个标段);建设用地面积89873.855m2,总建筑面积277899.91m2,其中西区地块(Ⅰ标段)建设规模为143428.69平方米(其中地上:约95660.93 平米;地下约47767.76平米);东区地块(Ⅱ标段)建设规模为139271.31平方米(其中地上:约97239.07 平米;地下约42032.24平米)。。本工程由小高层、洋房物业业态组成,地上18层地下1层,车库地下1层局部2层。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002 第2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002 第2包: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具有/(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参与本项目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本项目项目经理需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整体工程的防水工程中的任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2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分包工程)。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10月26日17时00分00秒---2021年11月01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线上获取(www.365trade.com.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线上递交(www.365trade.com.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6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中招国际线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北京市大兴区大兴新城核心区H组团DX00-0106-001a、001b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A334托幼用地项目防水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10W08E
1. 招标条件
北京市大兴区大兴新城核心区H组团DX00-0106-001a、001b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A334托幼用地项目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北京中冶名盈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林校路街道范围内,北至兴良路,东至纵八路,南至横九路,西至芦东路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防水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
2. 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分包工程名称:北京市大兴区大兴新城核心区H组团DX00-0106-001a、001b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A334托幼用地项目防水工程
2.2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拟建大兴H组团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南六环内念坛公园西南侧,工程分为东西两个地块(两个标段);建设用地面积89873.855m2,总建筑面积277899.91m2,其中西区地块(Ⅰ标段)建设规模为143428.69平方米(其中地上:约95660.93 平米;地下约47767.76平米);东区地块(Ⅱ标段)建设规模为139271.31平方米(其中地上:约97239.07 平米;地下约42032.24平米)。。本工程由小高层、洋房物业业态组成,地上18层地下1层,车库地下1层局部2层。
合同估算价(即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840 万元。
二标段:640 万元。
2.3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林校路街道范围内,北至兴良路,东至纵八路,南至横九路,西至芦东路
2.4 本分包工程的计划工期 按合同约定 日历天
2.5 本分包工程的标段划分:
一标段:西区地块(Ⅰ标段)建设规模为143428.69平方米(其中地上:约95660.93 平米;地下约47767.76平米)
二标段:东区地块(Ⅱ标段)建设规模为139271.31平方米(其中地上:约97239.07 平米;地下约42032.24平米)
2.6 招标范围:
本分包工程分包人施工的工程范围如下:
依据项目设计部下发的最终版正式施工图纸所示及甲方下发的工程指令、合同约定内容及补充追加工作内容等为依据:完成北京大兴H组团项目地上、地下(包含车库)等建筑物在建过程中涉及的防水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地下:地下底板,不同标高底板变高差位置,侧墙及按要求的防水上返,穿墙套管位置防水加强,顶板,后浇混凝土部位、施工缝、变形缝、地下室不同楼层间等需防水加强位置增设附加层,集水坑、电梯坑等;
(2)室内厨房、卫生间(包括顶板防潮层)、有防水要求的露台(如涉及)及其他地上地下需做防水的房间、空间;室内位置包括考虑到防水附加层及R角处等加强位置防水;
(3)外立面:外窗附框四周防水(具体尺寸以图纸等技术文件为准),屋面所有需防水位置(包括规范图集要求的附加层等防水加强内容),阳台,露台,空调板,雨蓬,门头上部,凹廊位置,窗井位置,飘窗上沿,外立面预留孔洞、穿墙螺栓等其他所有外立面需防水加强位置;
(4)附属建筑物:地块内出地面附属结构、楼座附属结构等侧墙上返及屋面防水,车库坡道位置防水,雨水调蓄池、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及其他埋地附属建筑的外围防水;
(5)设备房间及管井:所有需做防水的设备房间及所有需做防水的管井内。
(6)淋蓄水实验:对车库顶板、屋面、室内等需要淋蓄水的位置,自行接驳水源按规范进行淋蓄水实验,并进行有组织排水。
(7)基层吸尘、必要的清理及基层处理剂施工。
(8)由于防水施工受天气、政策及检查等影响较大,且工作面有时较分散零碎,需分包人自行考虑人员由于天气、政策、无工作面等问题造成窝工费用,且当每一块工作面具备作业条件时应无条件组织人员施工,不得积攒作业面;由分包人自行考虑工人食宿、交通、办公、材料库房、防疫等问题;
(9) 若现场出现其他单位或外因对防水层造成破坏或导致渗漏,由分包人进行原因分析、查找破坏渗漏点、维修及其他需配合措施施工等,并在合同中综合考虑上述费用,不在额外记取且不得拖延维修。
(10)若现场出现因防水不及时造成的车库顶板回填、楼内卫生间移交精装等工序滞后,防水单位有义务接受甲方指令随时增派劳务人员及保障材料提前供应,现场提前与总包单位协商库房等材料存放地。
分包人负责对所包含的所有施工内容、材料的供应、施工以及后续维修保养等全部工作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而有必要采取的隐含的所有施工及安全、成品保护等各方面的措施等,同时包括与本工程其他相关施工单位的配合等,包括各种施工材料按国家规定要求的检验检测以及施工成品质量检测、施工、试验、资料归档等,并按照国家相应标准及规范进行验收。若图纸中若未体现的,且实际施工中应采用的措施,如防水压条收头及密封、所有附加层位置(包括但不限于阴阳角、根部、后浇混凝土区域、施工缝变形缝、地下各层交接处,必要时需增设网格布,具体以审批方案为准)
当本技术标准与图纸冲突时,以图纸为准,图纸中未体现的细部做法需分包人自行深化设计出具深化图,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图纸、深化图、相关图集及规范做法。要求分包人编制本项目专项施工深化做法及方案,需经总包监理及建设单位确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并具有 /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壹 级及以上(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参与本项目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本项目项目经理需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整体工程的 防水工程 中的 任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2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分包工程)。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网上获取文件,文件获取按本公告特别告知进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6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本网站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北京市海淀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邮 编: 邮 编: 100081
联 系 人: 王振宇 联 系 人: 王圣英
电 话: 电 话: 010-61954117
传 真: 传 真: 010-6195418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wangshengying02@cntcitc.com.cn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 号: 账 号: 0200049619200362296
2021 年 10 月 26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
联系人:王振宇
电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人:王圣英
电话:010-61954117
电子邮件:wangshengying02@cntcitc.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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