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采气厂管道隐患治理采出液管道更换工程
第五采气厂管道隐患治理采出液管道更换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1-XA202-GC188
本招标项目第五采气厂管道隐患治理采出液管道更换工程己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以长油函〔2021〕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
内蒙古乌审旗。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第五采气厂苏东10站—苏东11站采出液输送管线起点位于苏东10站,终点位于苏东11站。运行期间日转水最高107.1 m3,平均转水75.4 m3/d,苏东10站—苏东11站采出液输送管线原管线规格为L245N-Φ60×6mm,长度为13.39km,设计压力4MPa。,本工程位于内蒙古乌审旗境内,此次管线更换规格为RFS-104×12mm非金属管道,内径d=80mm,设计压力6.4MPa,长度13.80km。
工程临时用地实行“费用包干,节约归己”的方式,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自行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包括用地申报、费用及地价商谈、现场附着物清点、丈量、结算和地方关系的协调)并缴纳和支付相关土地补偿费用。
2.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2.4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号 | 具体内容 | 备注 |
一标段 | 苏东10站—苏东11站采出液管道更换。 | 施工范围:第五采气厂作业三区 |
说明: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2.5招标范围
(一)项目工作量
本项目工作量为苏东10站-苏东11站采出液输送管线更换,原管道长度:13.39km;将L245N-60×6mm、设计压力4.0MPa管道更换为RFS-104×12mm非金属管道,经现场测量及带状图设计更换管线长度为13.80km,内径d=80mm,设计压力6.4MPa。线路穿越土路、砂石路6处,均采用大开挖加套管穿越方式,套管规格采用钢筋混凝土套管 RCPⅢ1000×2000 ;线路穿越沥青路2处,采用顶管穿越方式,套管规格采用钢筋混凝土套管 DRCPⅢ1000×2000 。施工便道3km,水网段5km。与其他管道交叉30处,与电力、通信电缆交叉共计8处。共设置里程桩14个,加密桩60个,穿越桩11个,警示牌11个,转角桩37个,管道、光缆叉桩10个。植被恢复156.66亩。一级动火2次,二级动火2次,氮气置换以实际为准(暂估5吨)。压重袋25米一个,共480个。警示带(示踪线)13.80km,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二)完整性管理
管道在工程交工验收前,应开展基线检测,对于基线检测中发现的缺陷,应及时修复。采集完整性数据开展风险评价,以获得管道风险信息,根据风险缓解措施,制定整改措施和下次检验时间。基线检测时按照管道类别和具备适应条件开展相应的检测评价,具体的实施按作业文件《建设期气田管道基线检测作业规程》执行。
建设期完整性管理数据包括管道信息、检测评价、高后果区识别和风险评价。管道建设阶段依据完整性管理的要求进行数据收集,对同一属性的数据项进行校验和整合,按照管道完整性管理数据表单要求,完成数据提交入库。
根据管道类型不同,数据内容和深度可以有所差异。数据收集具体的实施详见文件《气田管道建设期数据采集作业规程》。
3.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3.2 资质要求
3.2.1具有石油化工 工程施工总承包特 级资质,或满足《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或具有石油化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3.2.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具有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项目工业管道安装许可子项目GC1许可参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过渡期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文件的规定。
3.3 财务要求
2018 、2019 、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其他要求:成立日期晚于2018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4.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4.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5项目经理要求
3.5.1具有机电或石油化工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5.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6.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6.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3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中 级及以上职称。
3.7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8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
3.9.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9.2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 及以上质量事故、重大 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 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3.9.3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最多1个标段排名第一。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3日时8分30秒至2021年8月9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或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点击“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
4.2招标文件按标段 发售,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实时到账),不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及其他支付方式。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4.4 购买纸质版图纸方式:本项目图纸按/售卖,图纸售价请咨询招标中心前台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29-68934523,029-68934524。图纸购买可采取刷卡、电汇或网银支付,请在支付成功的次日(遇节假日顺延)到招标中心前台领取纸质版图纸,不受理现金业务,售后不退。
电汇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103268089610
行号:104791003500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25日8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如果出现上述因素或不可预见因素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失败者,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现场不接受纸质版或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项目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企业网银支付形式汇出,投标人电汇需在汇款附言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信息如下:
电汇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103268089610
行号:104791003500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苏里格生产指挥中心办公楼301 | 地址:陕西西安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中国石油招标中心 |
联系人:吕达 | 联系人:刘鸿/王郭杨 |
电话:0477-7228107 | 电话:029-68934579/68934576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liuhong_nw@cnpc.com.cn |
招标人: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