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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铁路枢纽丰台站改站后工程物资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DJW2021-091
1.招标条件
1.1北京铁路枢纽丰台站改建工程ZHSG-2标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获得的工程款,工程所需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站改建工程站区站后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依据《关于北京铁路枢纽丰台站改建工程物资申请计划批复》(电建物【2021】第92号)实施公开采购。
1.2招标方式
在中国中铁鲁班电子采购系统(http:// www.crecgec.com)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北京铁路枢纽丰台站改建工程 ZHSG-2标工程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铁路桥以西,丰裕路以东,丰台西路以南,刘庄子路以北,主要房屋包括整备办公、运转调度楼及派班室综合楼、整备库、临修库及四电生产生活房屋共48个单体工程,共计建筑面积205046.15平米。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站工程项目管理部;设计单位为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为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北京京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站改建工程站区站后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组织施工,工程开工日期为2018年12月1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2.2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招标物资为工程用双壁波纹管、PE给水管、铸铁管、钢筋混凝土预制品,划分为五个包件,具体各包件物资名称、规格、质量标准、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状态、收货单位等情况,详见《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件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双壁波纹管、聚乙烯(一包件)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其经销商。
3.1.2许可和认证:投标产品如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提供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生产商应通过GB/T19001-2016/ISO9001:2015、GB/T24001-2016/ISO14001:2015、GB/T28001-2016/ISO18001:2015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且证书有效。
3.1.3生产(供应)能力:生产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具有多条投标物资生产线,能按计划生产,投标产品货源充足,能确保按需及时供应。
3.1.4 财务能力: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近二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5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组织机构健全,生产设备优良,生产工艺先进,重视工序管控;质检设施齐全,标定合格,人员配置合理,技能考核合格;原材料采购渠道正规,质量有保证,进厂验收、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能够有效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管控,能确保产品符合技术规格书及现行国家标准;产品具有通过【CMA】、【CNAS】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型式检验报告,能确保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保证产品资料的可追溯性。经销商采购渠道正规,采购符合条件的生产商产品,产品质量有保证,能确保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保证产品资料的可追溯性。
3.1.6 供货业绩: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履约良好,提供近三年投标产品已完成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人民币200万元以上不低于二个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或结算证明资料等)。
3.1.7 履约信用: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履约良好,提供近三年投标产品已完成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人民币200万元以上不低于二个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或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二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2铸铁管(二包件)
3.2.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其经销商。
3.2.2许可和认证:投标产品如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提供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生产商应通过GB/T19001-2016/ISO9001:2015、GB/T24001-2016/ISO14001:2015、GB/T28001-2016/ISO18001:2015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且证书有效。
3.2.3生产(供应)能力:生产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具有多条投标物资生产线,能按计划生产,投标产品货源充足,能确保按需及时供应。
3.2.4 财务能力: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近二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2.5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组织机构健全,生产设备优良,生产工艺先进,重视工序管控;质检设施齐全,标定合格,人员配置合理,技能考核合格;原材料采购渠道正规,质量有保证,进厂验收、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能够有效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管控,能确保产品符合技术规格书及现行国家标准;产品具有通过【CMA】、【CNAS】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型式检验报告,能确保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保证产品资料的可追溯性。经销商采购渠道正规,采购符合条件的生产商产品,产品质量有保证,能确保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保证产品资料的可追溯性。
3.2.6 供货业绩: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履约良好,提供投标产品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人民币200万元以上不低于二个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或结算证明资料等)。
3.2.7 履约信用: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履约良好,提供投标产品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人民币200万元以上不低于二个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或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二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3消火栓、阀门等(三、四包件)
3.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其经销商。
3.3.2许可和认证:投标产品如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提供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生产商应通过GB/T19001-2016/ISO9001:2015、GB/T24001-2016/ISO14001:2015、GB/T28001-2016/ISO18001:2015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且证书有效。
3.3.3生产(供应)能力:生产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具有多条投标物资生产线,能按计划生产,投标产品货源充足,能确保按需及时供应。
3.3.4 财务能力: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提供近二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5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组织机构健全,生产设备优良,生产工艺先进,重视工序管控;质检设施齐全,标定合格,人员配置合理,技能考核合格;原材料采购渠道正规,质量有保证,进厂验收、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能够有效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管控,能确保产品符合技术规格书及现行国家标准;产品具有通过【CMA】、【CNAS】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检验报告,能确保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保证产品资料的可追溯性。经销商采购渠道正规,采购符合条件的生产商产品,产品质量有保证,能确保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保证产品资料的可追溯性。
3.3.6 供货业绩: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履约良好,提供近三年投标产品已完成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人民币50万元以上不低于二个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或结算证明资料等)。
3.3.7 履约信用: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履约良好,提供近三年投标产品已完成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人民币50万元以上不低于二个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或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二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4钢筋混凝土预制井室(五包件)
3.4.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其经销商。
3.4.2许可和认证:投标产品如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提供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4.3生产(供应)能力:生产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具有多条投标物资生产线,能按计划生产,投标产品货源充足,能确保按需及时供应。
3.4.4 财务能力: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近二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5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组织机构健全,生产设备优良,生产工艺先进,重视工序管控;质检设施齐全,标定合格,人员配置合理,技能考核合格;原材料采购渠道正规,质量有保证,进厂验收、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能够有效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管控,能确保产品符合技术规格书及现行国家标准;产品具有通过【CMA】、【CNAS】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型式检验报告,能确保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保证产品资料的可追溯性。经销商采购渠道正规,采购符合条件的生产商产品,产品质量有保证,能确保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保证产品资料的可追溯性。
3.4.6 供货业绩: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履约良好,提供近三年投标产品已完成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人民币200万元以上不低于二个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或结算证明资料等)。
3.4.7 履约信用: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履约良好,提供近三年投标产品已完成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人民币200万元以上不低于二个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或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二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5其他要求:具备运输、专业服务能力,组织运输、保证供应服务及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6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人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投标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中国中铁鲁班电子采购系统(http:// 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于2021年08月02日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在中国中铁鲁班电子采购系统响应参与包件的投标;中国中铁鲁班电子采购系统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采用线上发售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于2021年08月02日16:00 时前按要求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招标单位指定邮箱,并根据拟参于包件售价,采用银行汇款形式足额支付标书费,购买标书费用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招标文件费用请汇至:
单位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站改建工程站区站后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建行铁道专业支行
联 行 号:1051 0000 8020
账 号:1105 0137 3600 0000 2880
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保证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汇款完成后,投标人应告知招标人,并将汇款凭证网页截图或扫描件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
4.3招标单位收到汇款信息到财务部门核实后赋予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权限。
4.4已购买包件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需再交费,但须告知招标人,需重新递交投标申请表,重新响应参与包件投标。
4.5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文件在中国中铁鲁班电子采购系统(http:// www.crecgec.com)发布。
5. 投标文件的上传
5.1各投标人务必于2021年08月18日上午9:20分前在中国中铁鲁班电子采购系统(http:// www.crecgec.com)上传有效的报价、电子版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5.2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自主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议,有意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07月18日8 时30分至9时30分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分公司四楼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甲121号),参加开标会议,如变更开标会议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5.3推荐各投标人选择“开标后自动解锁”。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中国中铁鲁班电子采购系统(http:// www.crecgec.com)、()发布。
7. 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站改建工程站区站后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看丹村建新路50号
联 系 人:孙建红、王之皓
电 话:15513595535、15090082874
电子邮箱:375220477@qq.com
组织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 1 110000 102170748 K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路甲121号
联 系 人:张波、高占坡
联系电话:010-8824 6684
8. 公告附件
8.1 附件一: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
8.2 附件二:投标申请表。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站改建工程站区站后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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