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原水处理药剂粉末活性炭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原水处理药剂粉末活性炭采购已经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集团公司供水收入,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的原水处理药剂煤质粉末活性炭主要用于城市供水的原水预处理。煤质粉末活性炭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净水厂用煤质活性炭》(CJ/T 345-2010)的规定,并且满足碘吸附值不得低于900mg/g,亚甲基蓝吸附值不得低于150mg/g,通过200目筛网的要求。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原水处理药剂粉末活性炭采购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原水处理药剂粉末活性炭采购。项目编号:2021-W-019,主要采购内容为罐装车运输型煤质粉末活性炭和袋装型煤质粉末活性炭。
本项目计划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供货期内供货商收到供货通知后12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属加急供货(最大需求为100吨/日)的在4小时内送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
(1)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2)拟供煤质粉末活性炭具有CMA检测机构出具的碘吸附值不得低于900mg/g,亚甲基蓝吸附值不得低于150mg/g,通过200目筛网的CMA检测报告;
(3)拟供煤质粉末活性炭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4)拟供煤质粉末活性炭的生产能力不小于100吨/日;
(5)2018年、2019年、2020年任一年度具有煤质粉末活性炭累计供货量2000吨及以上的业绩;
(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1年7月27日~2021年8月3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天津通达支行;
银行账号:120066189018010003567。
4.3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拟供煤质粉末活性炭的CMA检测报告、生产能力承诺书、煤质粉末活性炭供货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zhao_linkai@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确认。
4.4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6.踏勘现场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tjwatergroup.com)、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和绍兴道交口海汇名邸3号楼
联系人:刘永怡
电话:022-23305061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邮政编码:300204
网址:http://www.tjpuze.com.cn
联系人:赵林凯、张惠
电话:022-23236900转820、13332029183、15176965053
电子邮箱:zhao_linkai@163.com
日期: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