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权籍调查结果公告 | 有效期: | 2021-06-24 至 2021-06-25 | 撰写单位: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title{margin: 0 auto; .subtitle{.MsoNormal{padding-left:20px;.pIndent{text-indent: 30px.underLine{.imageSign{position: relative; width: 250px; height: 250px; margin-left: calc(100% - 200px); margin-top: -120px;.tableRight{float: right;.text{text-align:justify; text-align-last: justify;.tableBottom{float: right;div[size="A4"] { background: white; width: 17.18cm; height: 24.62cm; margin: 0 auto; padding: 2.54cm 1.91cm; overflow: hidden;.table2{height: 25px;p{height: 30px;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权籍调查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0100-00308
二、项目名称:沈阳市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权籍调查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权籍调查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三好街1号1101
中标(成交)金额:7,4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权籍调查
服务类
名称:C0904测绘服务
服务范围: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一)项目内容 完成本年度市及各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市政务服务大厅、市本级、和平区、沈河区、皇姑区、大东区、铁西区、于洪区、沈北新区、浑南区、苏家屯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共12个大厅)业务办理所需的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权籍调查系列工作。 1、驻登记大厅服务 1.1基础地理数据及不动产定界查询系统支持服务:提供基础地理数据及不动产定界查询系统支持服务,包括最新的影像、行政区划、路网、地名、参考宗地等地理数据及不动产定界查询系统服务,为办事群众提供方便、直观、快捷的指界服务及平台,提高大厅服务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1.2窗口服务:办公地点设立12个,登记窗口设立31个。向市及各区不动产登记大厅派驻窗口服务人员,提供全年无休权籍调查服务,保障不动产登记业务所需的不动产权籍调查及时受理与办结。 2、房屋权籍调查 2.1房产数据查档与调查核实:为保障权籍调查关联房屋的准确性,需对权籍调查涉及的房屋进行房产数据查档与调查核实,查档10000幢次; 2.2产权房屋图形采集:由于历史原因,部分房屋档案内房屋图形描述模糊,位置描述模糊,需对图形缺失房屋及图形需核实房屋进行产权房屋图形采集,调查测量1000幢。 3、土地权籍调查 3.1土地数据查档与调查核实:为保证权籍调查关联土地信息的准确性,对权籍调查涉及的土地进行土地数据查档与调查核实,查档1000宗; 3.2地籍调查:部分土地档案信息不全,或档案遗失,或需建立虚拟宗地,需对地籍信息不完善土地进行地籍调查,调查145宗; 3.3地籍测量:部分土地档案信息不全,或档案遗失,或需建立虚拟宗地,需同步进行地籍测量工作,测量145宗。 4、数据整合 4.1土地与房屋数据整合:土地与房屋数据整合,按照不动产登记标准整理土地与房屋的登记信息,整理土地与房屋的空间关系,编制不动产单元码等; 4.2土地与房屋数据入库:遵照不动产登记标准进行土地与房屋数据入库。 (二)数学基准 1.平面基准: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基准:1985高程基准。 3.投影:高斯克吕格3°带投影,中央子午线123°。 (三)质量控制 按照全面质量管理的要求,项目质量管理实行“两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作业中完成过程检查和最终检查,全部合格后提交甲方验收。在质量检查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为提高产品质量,实行“全员、全工序”的质量控制,上道工序成果经检查无误后方可进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
服务标准: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并满足达到国家、省级等相关规范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亮亮、孙晶、李秀铎、王文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权籍调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计费。本项目服务费金额等同于投标保证金金额 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南四经街149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24-23213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姜北 024-23382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北
电 话:024-23382033
十、附件
采购文件:沈阳市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权籍调查-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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