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6-07,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新乡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河南-新乡,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2021-06-3,招标文件售价: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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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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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编号:2021-06-3 |
2、项目名称: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预算金额:860,000.00元 |
最高限价:8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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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 | 860000 | 8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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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编制 |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0 日历天内完成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气象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2021年06月08日 至 2021年06月15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 |
3.方式:供应商请在上述时间内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点击“电子交易平台 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按系统自行下载所含格式(*.xxzf)的采购文件及资料。获取采购文件后,供应商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采购文件和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
4.售价:0元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1.时间:2021年06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 5 开标室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1.时间:2021年06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 5 开标室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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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补充事宜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文件解密。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 2、各供应商在磋商评标结束前务必要在远程开标大厅保持在线的状态,要求在开始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的 30 分钟内完成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二次报价的视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nxxtf 格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本项目不再需要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磋商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监督部门:平原示范区财政局 电话:0373--7553115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局 |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滨湖大道与太行大道交叉口市民之家 |
联系人:李静 |
联系方式:15617166900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新华园1号楼2单元2楼西户 |
联系人:王瑞萍 |
联系方式:15225909681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王瑞萍 |
联系方式:152259096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