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采购计划批准文件名称及编号
| 《物资采购方案审批表》(2021-531)
|
2
| 谈判编号
| ZTSJ-DGGCZD-2021-001
|
3
| 采购组织单位
| 名 称: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盾构工程总队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宫街道九月华城A区
|
4
| 建设项目名称
| 西安地铁8号线
|
5
| 采购内容
| 盾构油脂、泡沫剂
|
6
| 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 þ不接受 □接受
|
7
| 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②谈判物资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自谈判响应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
8
| 响应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021年6月9日9时00分前
|
9
| 采购人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或澄清
的截至时间
| 2021年6月9日9时00分前,文件发送方式:电子邮件。
|
10
| 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
| 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以及答疑或补遗资料。
|
11
| 谈判截止时间
| 2021年6月12日9时00分
|
12
| 响应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的时间
| 2021年6月9日9时00分前 谈判文件的澄清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响应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13
| 响应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的时间
| 2021年6月9日9时00分前,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谈判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谈判文件的响应供应商。如果修改谈判文件的时间距谈判截止时间不足3天且对谈判内容作出实质(如质量要求、规格型号等)修改的,相应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14
| 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
| 采购人接收的澄清
|
15
| 谈判有效期
| 谈判有效期:120天
|
16
| 谈判保证金
| 谈判保证金的金额:详见谈判公告附表。
谈判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谈判保证金必须从响应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并保证在距离开标3日前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否则按废标处理,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时必须注明:盾构工程总队谈判保证金、谈判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同时将汇款凭证的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395298240@qq.com,并告知联系人。
账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地铁八号线工程施工总承包3标段项目一分部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凤城八路支行
账号:61050171780000000612
|
17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鲜章)。
|
18
| 谈判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2份;另加一份U盘电子文档与《谈判响应报价表》,单独密封,用于公开唱报价。
|
19
| 装订要求
| 谈判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采用胶订、平订或线订等,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本次采购物资一包一投)
|
20
| 封套上写明
| 采购项目名称、谈判编号、包件号和响应供应商全称,须注明“在2021年6月12日9时00分前不得开启”字样,密封处应有密封章。
|
21
| 是否退还谈判文件
| þ否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