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6-05,截止日期:2021-06-29,公告主要内容为:乌鲁木齐新疆农业大学学生处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乌鲁木齐,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HNSXXJ-2021-01015,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8,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农业大学学生处维修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7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SXXJ-2021-01015
项目名称:新疆农业大学学生处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2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农业大学学生处维修改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适宜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
(4)区外建筑企业需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0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且项目要求资质及人员为已报送的资质及人员。
(5)投标企业近三年内没有被建设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责令整改、警告处分除外)或有关部门予以禁入处理等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信用,没有不良记录,自行提供承诺函;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其他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4日至2021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7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元):300元/本,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8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8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区外投标人提供信息登记备案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记录的承诺函。以上材料按照资格要求提供。】。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二)标书费:现金或基本户银行转账(如需开具发票,须采用基本户银行转账)
开户名称: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银行: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801230000003449
开户行行号:313881088887
(三)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农业大学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农大东路31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7
联系方式:0991-2308167、155996112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姬建伟
电 话:0991-2308167、1559961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