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现代纺织产业园片区综合开发入口公园(江安路、G328交叉口公园)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湾现代纺织产业园片区综合开发入口公园(江安路、G328交叉口公园)装修工程为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批准建设项目,
业主为通州湾示范区建设交通局、南通通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州湾示范区。
2.1.2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900万元
2.1.4设计施工总承包周期:45日历天,其中:
设计计划开、竣工日期:项目开工到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施工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7月,竣工日期:2021年8月;
注: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1.5 其他: 本项目不分标段,每位申请人可自行申请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2.2 招标范围
2.2.1设计范围: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室内的装饰装修设计、建筑装饰智能化设计、暖通空调设计、消防改造设计、厨房设备工程系统设计等,施工过程中的图纸完善修改及现场技术服务,工程实施过程中按建设单位要求进行设计变更等技术服务
2.2.2设计内容: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指导与监督、施工过程中图纸完善修改及现场技术服务、现场跟踪配合服务、相关报建配合,室内的装饰装修设计包括基础装饰工程、配套水电设备工程等,建筑装饰智能化设计包括安防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等,以及暖通空调设计、消防改造设计、厨房设备工程系统设计等。
2.2.3施工范围:展示区一层、二层、三层的装修,总建筑面积约4100平方米,其中:一层建筑面积约1380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约1290平方米,三层建筑面积约1430平方米,装饰工程的具体内容如下:
(1)土建部分遗留项的施工(含墙体砌筑、粉刷、包管等),原土建结构的拆除及改造工程(含二、三层土建部分的找平工程);
(2)一层展厅装修施工(不含展厅布展施工);
(3)二层公共配套用房等装修施工,包间和厨房后场装修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厨房过道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包间和厨房的安装工程只需将电源送至包间和厨房的配电箱;
(4)三层多功能会议中心、办公室、接待室、值班室(均不含专业灯光、音响、舞台、电子显示屏、会议系统)装修;
(5)局部幕墙及入口电动移门的改造、入口台阶石材的铺贴等;
机电工程的具体内容如下:
(1)电气工程:包含箱变(含箱变)至本次编制范围内的配电箱、柜之间的电源(含配管、电缆)以及 灯具、开关插座,均计入本次招标范围;
(2)安防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无线wifi覆盖等;
(3)暖通空调工程:室内外终端及管道敷设、空调电源的配管、布线等;
(4)消防改造工程:喷淋、烟感末端点位的调整、部分机械排烟管道的拆除、改造,墙面消火栓的改造、幕墙电动排烟窗的改造,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已由土建施工,视实际情况进行适当改造;
(5)给排水工程:卫生间给排水管道及卫生间洁具的施工;
本次招标施工界面与土建工程的施工界面详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以下设计和施工两项资质:
3.1.1设计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④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以上四项设计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的独立法人。
3.1.2施工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执业资格包括①装饰行业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②同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中的任意一种。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装饰行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
3.2.3 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设计负责或施工负责人;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拟派人员数量配备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发包人需要设置,根据施工技术复杂程度和项目推进情况,发包人可要求投标人在以上人员配备要求基础上适当增加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等人数。
说明:
①上述人员均应为企业在职人员,附有效的劳动合同。其中项目总负责人还须提供身份证及投标企业出具的任命书;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还须提供人员身份证及资格证书。
②A:所有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项目施工负责人解锁手续C: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投标单位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不得作为本项目的拟派项目总承包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3.3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
3.3.1本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为2家。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4 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自2018 年1月1 日(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价 700 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室内装饰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合同内容必须包含内装饰装修、智能化、暖通或给排水专业工程)。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三项材料缺一不可。上述三项材料中载明的单位必须均为投标企业。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须经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或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确认证明。
? 自 2016 年 01月 0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16年01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16 年01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2016年01月 01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6月04日至2021年06月28日09时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1 年06月28日 0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t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州湾示范区建设交通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有限公司
南通通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通州湾示范区 地 址:南通市濠西路288号华都商业广场4幢508室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
系 人: 薛女士
电
话: 0513-81680304 电
话: 18115810507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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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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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jsxsjgs@126.com
2021 年06 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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