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20-WG-71号地块EPC工程已由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开管委审[2021]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中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招标人为苏州市吴中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越溪街道南溪江路北侧、明溪路西侧
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5422.7平方米,约合23.13亩,拟建总建筑面积约76000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约53000平方米,不计容面积约23000平方米。估算价68000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3205010304037630001001
| 苏地2020-WG-71号地块EPC工程
| 1、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及所有报批报建手续的办理(包括施工前、施工阶段、竣工阶段)。
2、项目的设计总包,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各专业、专项方案的深化设 计及审查、施工图设计及审查。
3、试桩、临水、临电等开工前的前期相关准备工作。
4、项目红线范围内的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 设备、材料、设施、室外配套设施、标识标志等采购工作,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 作。确保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项目的竣工决(结)算、审计、项目移交、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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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详见其他明确事项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须由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方须为设计单位。(3)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4)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需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在职员工(需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2021年2月至2021年4月)在该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预审合格超过7 家时由招标人选择7 家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不满7家时,招标人必须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1年06月4日9:00至2021年06月11日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6月21日9时4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一、招标范围:
1、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及所有报批报建手续的办理(包括施工前、施工阶段、竣工阶段)。
2、项目的设计总包,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各专业、专项方案的深化设计及审查、施工图设计及审查。
3、试桩、临水、临电等开工前的前期相关准备工作。
4、项目红线范围内的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设备、材料、设施、室外配套设施、标识标志等采购工作,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确保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项目的竣工决(结)算、审计、项目移交、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4、本项目总工期:900 日历天。【设计】100日历天;【施工】 800 日历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为设计单位的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单独设计项目除外)。(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自2018年06月0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2018年06月0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2018年6月0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自2018年06月0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4、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在规定的端口上传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牵头方必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的设计资质,同时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6、 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7、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投标前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合同备案中自查拟选派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避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因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处于锁定状态,无法办理施工合同网上备案。8、本工程不接受苏清办[2019]3号文(《省清欠办关于公布2019年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和苏清办﹝2020﹞2号(关于公布2020年春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中的企业参与投标。
9、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投标前进行信息登记,取得《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具体按苏住建建(2018)14 号执行)。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则提供《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或《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需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0、总承包项目经理为设计单位的无需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1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2、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预审合格超过7家时由招标人选择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不满7家时,招标人必须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本项目采用集体议事法。评选因素为:企业最新信用评价等级、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情况、项目经理情况等。
13、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开标当日公布最新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苏州市吴中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 地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吴中大道2588号12幢
邮编:215000 邮编:215168
联系人:董力铭 联系人:周丽娟、徐俊超
电话:0512-66562978 电话:0512-65981698
传真: 传真:0512-6598169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6819ab@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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