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城乡生活垃圾收集与焚烧发电一体化PPP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利发改审批〔2018〕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按照PPP模式筹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利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利川市柏杨坝镇雷家坪村2组、4组和南坪乡唐坊村10组
2.2建设规模:项目建设主要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设计处理总规模为700吨/日,主要建设主厂房(包括垃圾卸料车间、垃圾池、焚烧及锅炉间、烟气净化间、汽机间、中控及值班室等)、地磅及计量间及水工设施、污水处理系统、厂区道路、原水取水及输送系统、电源外线、接入系统等配套工程
2.3项目总投资:约4.8亿元
2.4计划监理服务期:从项目开工准备到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至项目审计合格结束为止
2.5招标范围:利川市城乡生活垃圾收集与焚烧发电一体化PPP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理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建设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7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和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和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
3.3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本单位登记执业;
3.4投标人拟派监理员(≥4人)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在本单位登记执业;
3.5投标人近5年具有1项已完成监理工作或正在实施监理的垃圾焚烧发电类建设项目监理业绩(完成监理工作的提供合同协议和竣工验收报告,正在实施监理的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现场实际监理情况佐证材料(照片),且能真实反映施工项目与本公司的关系,照片显示时间须为本公告发布之后);注:近5年指投标截止之日起前推5年,监理完成的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
3.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及CA办理指南》(网址:http://ggzy.enshi.gov.cn)。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1年06月02日至2021年06月06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enshi.gov.cn,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和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6月22日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6.4风险责任:本项目若因政策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本项目终止实施,本次招标作废,投标单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承担,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所有产生的费用及风险责任。请各投标单位认真考虑本项目的一切风险因素。
7.评分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利川市公共资源网、中国利川网采购招标栏(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利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湖北省·利川市都亭街道西城路148号
邮编:445400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67183782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利川市华盛大道木梳山巷138号2楼
邮编:445400
电话:15571853789
联系人:赵先生
2021年06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