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都昌县第一批农村道路改造项目已由都昌县发展和改委员会以都发改初设字[2021]14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都昌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自筹,自筹比例占总投资的86.6%,招标人为都昌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址:都昌县大港镇、鸣山乡、万户镇、芗溪乡、南峰镇、阳峰乡、西源乡、大沙镇、和合乡、大树乡、汪墩乡、北山乡、多宝乡等乡镇。
2.2建设规模:本项目由10条农村道路组成,杨梓-杭桥10.274km;大树-大沙13.377km;大树至大沙环鄱阳湖旅游道路3.577km;都昌县西互通至老爷庙10.06km;狮山-芗溪5.15km;七角-素仙7.491km;左里-大树0.428km;三周路-西源5.355km;张家山-芗溪2.325km;土塘-周溪5.769km;共计63.806km。改造道路路基宽度7.5-8.0米,路面宽6.5米,途经集镇段路基宽度和路面宽度与市政道路规划保持一致。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I级,设计洪水频率为小桥、涵洞及路基1/25或1/50不等。工程投资约33438.25万元。
2.3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共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
2.4本工程设置一个监理合同标段。
2.5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本项目(包括路基、路面、防护等工程)质量、安全、环保 、费用、进度、合同、文件资料及其他事项的监督管理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应具备的资质、业绩、信誉、人员要求等见附表1至附表4。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 “信用中国” 网站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3日至2021年6月23日(北京时间, 下同), 凭其数字证书CA锁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jxsggzy.cn/web/) 进行投标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备注:投标人必须添加身份“其他类型(投标人)”,并按照“交通工程非自动评审类系统”有关操作流程进行投标,未在上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将不能参加本工程投标)如有疑问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宣
5.1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2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交易系统。
5.3投标文件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交易系统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名 称:都昌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都昌县东风大道
联系人:刘充华
电 话:13979261388
招标代理机构: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九江市长虹大道32号建设大厦9楼
邮政编码:332000 联 系 人:张灵芳
电 话:15180603967 0792-8983575
监督机构:九江市交通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2021年6月2日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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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以及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试验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中的机构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均视为投标人自有试验检测机构),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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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 (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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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其以上管理部门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0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任总监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直接在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履约信誉情况表中自行填报,无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前,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有关人员的行贿犯罪情况进行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瞒报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投标资料弄虚作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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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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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
| 1
| ①从事工程监理工作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交通运输部颁部监理工程师资格,担任过新建或改扩建二级公路及以上主体工程的副驻地及以上岗位职务。
②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合计扣分未达12分。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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