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山区新泰路(金山东路-风华园北侧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本招标项目泉山区新泰路(金山东路-风华园北侧路)工程监理 已由徐州市泉山区行政审批局以徐泉行审投〔2021〕1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泉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泉山区新泰路(金山东路-风华园北侧路)工程监理 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徐州市泉山区,三环南路以北,金山东路以南,泰山路以东,解放路以西。
3.2工程规模:南起风华园北侧道路,北至金山东路,长560米,宽20米。
3.3工程总造价约1326.15万元,监理费约25.79万元。
3.4招标范围:泉山区新泰路(金山东路-风华园北侧路)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
3.5工期要求:120日历天,符合施工工期要求(工期与工程总承包同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3.6质量标准:合格。
4、本招标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2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规定进行配备。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4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原在建项目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包含本项目),省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允许有在建项目。
(4)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4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18年6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4.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5.5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
6.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网址:http://www.xzggzy.com.cn/jryd/index.html)。
6.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仟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开户账号:60090188000127383-10035191
6.5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电子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申请人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4001538889、0516-67019013。
6.6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7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8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9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 本公告为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16日14时00分。
7.2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21年6月16日14时00前内登陆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1年6月7日17前通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16日14时00分。
8. 投标截止时间
8.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14时00分。
9. 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10.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
投标人投标报价: 94-96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4-6分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上发布。
12.其他
12.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 电话为:4009980000。
13.招标人:徐州市泉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地址:徐州市泉山区建国西路61号
联系人:张强 电 话:0516-85798042
14.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2号
联系人:胡工 电 话:0516-85610680
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