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辽宁江河水利水电新技术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沈北新区2021年河湖划界方案编制 | 完成沈北新区境内前进农场河、新城子河、拉塔湖河、东拉拉河、懿路河、得胜台河、黄泥河、大蔡台子河、董楼子河9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其中:前进农场河全长19.1公里,新城子河全长7.9公里,拉塔湖河全长10.6公里,东拉拉河全长6.4公里,懿路河沈北段全长7.7公里,得胜台河全长8.5公里,黄泥河沈北段全长10.4公里,大蔡台子河全长4.3公里,董楼子河全长6.8公里。共计81.77公里。编制沈北新区境内前进农场河、新城子河、拉塔湖河、东拉拉河、懿路河、得胜台河、黄泥河、大蔡台子河、董楼子河9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实施方案(开展现场勘察、资料收集、实地测量、洪水分析计算等) | 成果文件要求 ①成果文件的深度及要求 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的工作深度,并保证验收合格。 ②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 符合发包人要求。 ③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 按发包人要求提供份数提供。至少提供12份,如发包人要求增加份数,中标人须无偿提供,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档1份。 ④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 纸质版的要求: 提供的纸质版资料应符合档案验收相关要求。 电子版的要求:电子文档1份;(光盘CD、DVD或U盘)电子文档必须用正规厂家生产的正版CD或DVD光盘刻录,并确保刻录内容与纸质版文档内容完全一致,无任何缺漏。电子文档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加密。 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包括完成实本项目全部服务的劳务费以及相关伴随服务、聘请专家、项目评审、技术支持、技术服务费、验收及后续的技术服务费、设备费、交通、通讯、保险、管理费、验收费、利润、税金及后续技术指导等所有有关的成本、费用的总和。除本合同价款外,采购人不再为本项目另付其他任何费用。 | 按照《沈北新区2021年河湖划界方案编制》采购文件要求,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8月30日内完成。工作进度首先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如签约合同未能明确日期,则以最有利于甲方日期为准,双方就完成日期进行协商。 |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 号)规定执行及采购文件要求进行验收。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验收标准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验收报告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