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LNJC20210507001(招标文件编号:LNJC20210507001)
二、项目名称: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沈阳鑫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三路8-C号402、405、409室
中标(成交)金额:11.497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沈阳鑫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服务 | 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年度消防设施保养维护共有6个系统。分别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联动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采购方相应需求。 | 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年度消防设施保养维护共有6个系统。分别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联动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完成采购人的服务要求。 | 履约期限:若无政策改变或服务质量不达标的情况,采购意向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且达到采购人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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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勇、王宇、金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本项目代理费为人民币300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八一街46号
联系方式:0419-29521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024-22825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宇
电 话: 024-22825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