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胜能源产业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未要求提供 | / | 本项目未要求提供 | / | 1620000 | / | 86.12 | 无 | 服务期限:3年。 | 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服务标准、规程、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 / | (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类四级 |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和《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文件规定执行。 | 1.娄星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行维护管理;
2.新化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行维护管理;
3.蕲春县26MWP农光互补光伏扶贫发电项目委托运行、维护及日常管理;
4.公安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行维护;
5.永平县“十三五”第一批光伏扶贫村级电站运行维护管理;
6.宁乡市双凫铺28.9MW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项目;
7.湘潭九华10MW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2019-2021年委托管理服务。 | 本项目未要求提供 | 本项目未要求提供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在人员、设备、资金、项目管理、风险承担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自行提供相关承诺)。配备的所有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2019年度的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按成立年限的情况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