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15242021000551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返乡创业培训、劳务品牌培训服务采购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5月21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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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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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采购文件中评分细则第4点:表彰荣誉一栏中1、供应商被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劳务品牌培训定点机构,市级的得2分,省级及以上的得4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多得4分。更正为:供应商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市级劳务品牌培训定点机构或市级定点培训机构可以作为市级劳务品牌培训基地参加评选,市级的得2分,省级及以上的得4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多得4分。 |
更正日期 | 2021年05月24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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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长宁县农民工服务中心 |
地址: | 长宁县泽鸿路二段532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贾女士;联系电话:13730740375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 |
地址: | 宜宾市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139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廖女士;联系电话:0831-4630543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贾女士 |
电话: | 13730740375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