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安局档案处档案修复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2021年05月25日 11:59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档案修复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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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长春市公安局档案处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5月25日 11:5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5月25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05月25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田经理 |
项目联系电话 | 15810589588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公安局档案处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净月区红梅街2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43185899877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光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绿园区新竹路1345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田颖15810589588 |
附件: |
附件1 | 更正公告.docx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LGY-2021-10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档案处档案修复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5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采购人:长春市公安局档案处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光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原招标公告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档案数字化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供应商具有软件企业认证证书。
3.3供应商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3.4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近六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社保提供人民名单和社保编号以供查询,含被授权人)。
3.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不亏损,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
3.8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为准;
3.9提供对于近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以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为准。”
更正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档案数字化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近六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社保提供人民名单和社保编号以供查询,含被授权人)。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不亏损,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
3.6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为准;
3.7提供对于近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以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05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公安局档案处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红梅街2号
联系方式:043185899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光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新竹路1345号
联系方式:田颖15810589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经理
电 话: 15810589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