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军供大楼及救助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赣建抚招字【2021】第G026(S)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州市军供大楼及救助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抚州市数字经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抚州市军供大楼及救助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设计;
2.2工程建设地点:江西省抚州市汤显祖大道以西、公交枢纽站以北;
2.3工程总投资: 工程总投资约13800万元;设计费:暂定196万元(设计费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下浮50%计取,设计费暂定196万元,最终设计费计算依据以施工合同价为基准价计算)。
2.4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行政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行政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外省来赣设计单位应在江西住建云企业端(http://zjy.jxjst.gov.cn:8040/c/jxca/login)进行了信息告知承诺登记(详见赣建科设〔2019〕44号文《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开标时投标单位须提供企业信息、设计负责人在“江西住建云”实名制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且需要加盖公章,无法查询或确认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6)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按赣建招[2019]10号文的规定,投标人提交的有电子印章和二维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注册证书等电子证照(书)的数据电文复印件,开标现场不得拒收,评标专家不得以不是原件为由作重大偏差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21年5月7日起至2021年5月26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xsggzy.cn/we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27日9:30时整,地点为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市城市规划展示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抚州市数字经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7707941059
招标代理机构: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公章)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607947274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赣东大道891号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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