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2021-05-01,公告主要内容为:重庆河边镇河大路、河福路沿线实施灯饰照明建设项目21C00078中标公告,所属区域:重庆,所属行业分类:其他,采购业主: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人民政府,中标商:重庆恩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河边镇河大路、河福路沿线实施灯饰照明建设项目(21C00078)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1年4月30日 一、项目号:21C00078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二、项目名称:河边镇河大路、河福路沿线实施灯饰照明建设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
分包号:1
供应商名称:重庆恩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场镇
中标(成交)金额: 1,972,631.49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分包号:1 本供应商为小型企业在评审过程中享受了报价扣除政策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为实施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更好的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城区乡镇一体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河边场镇形象,河边镇拟对河大路、河福路沿线实施灯饰照明建设项目。 | 为实施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更好的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城区乡镇一体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河边场镇形象,河边镇拟对河大路、河福路沿线实施灯饰照明建设项目。 |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抽样送检。所有灯具到达现场进行抽样,由业主与中标人共同送国家检测机构对产品质量及参数进行检测,检测合格的产品方可进行安装。如产品送检不合格,则该批灯具不予认可,由中标单位再次提供合格产品,再次抽样送检。灯具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用由业主单位支付,检测不合格的检测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如中标单位不支付,业主单位将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支付)。3、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投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4、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5、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6、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7、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8、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9、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 (一)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完成之日止。 | 按招标文件执行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红军、白根维、张吉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收取
代理服务费总计:18890.53元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人民政府
采购经办人:单位经办人
采购人电话:13368370033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河福路10号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1336837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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