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发布,2021-05-01,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乌鲁木齐“两基地一中心”建设项目基坑支护监测、建筑物沉降观测中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乌鲁木齐,所属行业分类:监测,采购业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招标编号:新西招字【2021】03023,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新西招字【2021】03023
二、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两基地一中心”建设项目基坑支护监测、建筑物沉降观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两基地一中心”建设项目基坑支护监测、建筑物沉降观测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两基地一中心”建设项目的所有建筑物及深度大于3米的基坑监测、建筑物沉降观测服务、出具相应成果资料及其它相关服务。监测埋设点在施工中可与施工单位密切配合,满足设计、现行规范及本项目第三方监测要求。 | 1 | 项 | 二次报价:125000(元) | 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 |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昌东高校园区紫阳大道169号 | 91360000158286715E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两基地一中心”建设项目基坑支护监测、建筑物沉降观测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两基地一中心”建设项目基坑支护监测、建筑物沉降观测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两基地一中心”建设项目的所有建筑物及深度大于3米的基坑监测、建筑物沉降观测服务、出具相应成果资料及其它相关服务。监测埋设点在施工中可与施工单位密切配合,满足设计、现行规范及本项目第三方监测要求。 | 合格,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 详见响应文件 | 合格,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洪萍,刘卫红,卢豫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国标*32%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建设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路19号
代建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健康路2号
项目联系人:吴江、张珈瑞
联系电话:15999131535、13565997661
名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联系人:柳娟、卢贝贝
电话:0991-5823555
政府财政监管: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政府财政监管联系人:包文泉
政府财政监管联系方式:0991-2359482
2021年04月23日2021年04月30日
附件信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两基地一中心”建设项目基坑支护监测、建筑物沉降观测竞争性谈判文件042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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