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工程造价审核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5月20日 09点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ZCDS2021015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工程造价审核项目
3、最高限价
(1)基础费用:补税金额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或退税的项目,费用为2万元/个。
(2)绩效费用:补税金额超出50万元以上的部分,费率为超出部分的2%。
(3)单个项目费用为基础费用加上绩效费用,最高限价为20万元。
4、项目分A、B两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可以多包兼投,但只能中一个包,评标顺序按照A、B包顺序进行。若投多个包,只需制作一套(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涉及项目名称处标明所投的所有包号。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1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1年1月至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2021年1月至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9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将以网页的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不给予10%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造价甲级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项目负责人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有效期内的注册造价师资质(提供项目经理有效的相关资质证书和供应商为其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 年 4 月 30 日 至 2021年 5 月10 日
方式:“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300元(开标时以现金形式缴纳,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提交时间: 2021 年 5 月 20 日 09点 00 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 2021 年 5 月 20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文昌西路56号公元国际大厦402室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1 年 5 月 20 日 09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文昌西路56号公元国际大厦4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及《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并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jsdsxmgl@126.com邮件标题为所投项目名称或编号+投标人公司全称),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开标当日交付《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及《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 “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4、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和扬州市邗江区财政局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兴城西路172号、兴城西路185号
联 系 人:薛科长 、 马科长
联系方式:0514-87862301、0514-878620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鼎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文昌西路56号公元国际大厦402室
联系方式:0514-821609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韦韦
电 话:17768578371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请各投标单位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提前做好自查工作,严禁出现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参加开标。所有参会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口罩,出示苏康码,并服从开标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
江苏鼎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9日
2021015公开招标文件(最终4.29.).doc
2021015确认函及承诺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