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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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消防大队高层灭火无人机采购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咸阳市秦都区宝泉路3号丽彩天禧大厦A座14-C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5-19 09:3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2021-017
2、项目名称:高新消防大队高层灭火无人机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1,987,500.00元
5、采购需求:
高新消防大队高层灭火无人机采购项目,1项,
采购预算: 2,000,000.00元,
项目概况: 高层破窗灭火无人机1架、高层破窗灭火弹15枚、高层喷水式灭火无人机1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公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4-26 00:00:00
至 2021-06-11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出具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具有合格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不得为(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供应商可为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开具的唯一授权书,同一品牌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品牌的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5-08 17:00:00
止
地点:咸阳市秦都区宝泉路3号丽彩天禧大厦A座14-C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请于2021年04月29日至2021年05月08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到咸阳市秦都区宝泉路3号丽彩天禧大厦 A 座 14-C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供应商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5-19 09:30:00
地点:见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咸阳市高科三路创业大厦
联系人:孙浩然
电话:18082537724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阁琼
电 话:029-33330819
传 真:029-33330819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致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咸阳市秦都区宝泉路3号丽彩天禧大厦A座14-C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致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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