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信息
1.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8号线工程人防防护设备项目已经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19]1176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19]8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资本金及融资现已落, 招标人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8号线招标类型:货物招标所属地区:姑苏区 (2)工程规模:7号线工程由莫阳站至红庄站,线路长约29.6km,全地下敷设,全线设站25座(不含红庄站),其中换乘站8座(不含红庄站),平均站间距约1.18km。8号线工程由西津桥站至车坊站,线路全长35.6km,全部为地下线,设28座地下车站,其中换乘站12座,平均站间距1.3km 工程性质:市政工程 (3)计划开、竣工时间: 7号线:2021/6/30至2024/12/248号线:2021/6/30至2024/9/30 4.本招标工程共分2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名称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SRT7-16-1标
| 7号线工程人防防护设备
| 11017.27
| SRT8-16-1标
| 8号线工程人防防护设备
| 103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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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获取专用资格预审申请书日期:2021/4/27上午10:00至2021/5/6下午17:00 (2)专用资格预审申请书(资格预审专用文本格式从本公告附属文件自行下载)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原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开始时间:2021/5/12上午09:00;截止时间:2021/5/12上午09:30:00, 截止时间后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原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审室(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4楼,具体资审室详见当日交易中心四楼大屏幕) (2)请投标人自行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4.45.174/TPBidder/login.aspx)办理企业、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注册(注册流程及材料请阅读《关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及CA激活相关注意事项》,http://ggzy.suzhou.gov.cn/szzyjy/tzgg/201707/c95d7317f5534df7ae1a3005dde8fd4a.shtml链接(只需注册后上传诚信承诺书验证通过即可,无需办理CA激活)) 7.备注: 一、申请人资格审查基本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须持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有效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生产品种包括地铁和隧道正线防护密闭门),且在江苏省人防行业从业单位名录库(防护设备企业)中;
3)企业业绩:具有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人防防护设备制造安装已完工业绩或具有单项合同金额600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人防防护工程已完工业绩(以合同及验收证明材料为准)。 4)最新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接受制造商资审申请。
6)本项目不接受以非独立法人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7)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
申请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对于有控股关系或者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申请同一标段。
8)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劳动合同。
9)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二、申请人应在递交预审材料时间内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材料如下: (一)资格预审申请书(网上自行下载); (二)附件资料:根据“资格预审文件格式”要求编写: (1)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复印件; (3)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及验收证明材料为准)复印件;
(4)最新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
(5)提供企业股权结构关系图及长期股权投资结构图;
(6)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7)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项目名称、标段、投标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如同时申请2个标段,提交一套资审文件即可,但须注明所投标段号。 三、项目概况: 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莫阳~红庄)北起南天成路与御窑路路口东侧的莫阳站,沿途经过相城高铁新城、澄阳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湖西CBD、吴中经济开发区,终点与已建4号线主、支线接轨站红庄站衔接。7号线整体呈南北走向,连接了相城区、工业园区、吴中区等多个城市中心,全线与多条线路换乘,是苏州市轨道交通线网的骨干线路;串联高铁苏州北站、高铁新城、相城区核心区、园区湖西核心区、娄葑、吴中区中心、越溪、吴中太湖新城等重要功能中心和枢纽地区,是古城东侧重要的南北客流通道,强化了湖西核心区(CBD)与高铁新城、太湖新城与之间的联系,也是高铁苏州北站客流的重要集散线路。
苏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整体呈东西走向,主要经过新区、姑苏区、相城区,止于工业园区车坊。串联了新区枫桥片区、姑苏区金阊新城、相城区阳澄湖发展轴、园区跨塘城铁片区、园区城铁站、中央商务区、金鸡湖东岸居住区、科研教育片区及南部车坊居住区等重要功能中心和枢纽地区,与3号线在线网中构成“组合环”,是改善中心区网格状线网的换乘条件,强化线网的整体性,提高古城区外围西部、北部与东部出行效率的一条重要的东西向加密线。线路全长35.6km,全部为地下线,设28座地下站,其中换乘站12座。平均站间距1.3km。 四、本工程须核实原件(当天退还)(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原件核查不采用现场面对面核对方式,投标人在提交资审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交所需核查的相关原件,原件请单独装袋,袋内需附原件清单,资格预审结束后即通知退回。资格预审申请材料中涉及的有关证书、文件、业绩、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均以查验的原件为准,有关批文、文件等证明材料,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未在规定的时间提交原件的,相关材料在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招标人有权要求其对提供的原件材料进行佐证或补充。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和换领新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件核查可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根据证书二维码标识现场上网核实); 2)《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 3)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及验收证明材料为准); 4)最新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身份证、社保证明; 6)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其他招标人认为必须审查的资料。 五、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六、每个标段,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家(不含)招标失败,重新招标;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为3~4家,招标人将重发一次公告;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多于5家(含)时,合格的申请人全部入围。
七、重要告知: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的规定,对在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中公布扣分的,在评标阶段将予扣分;招标人在招标活动结束后将招投标过程中发现的失信行为上报监管部门。 八、本项目共2个标段,一家单位可以申请2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S1线工程人防防护设备项目已中标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九、公告发布 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218.4.45.172:8086/”、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sz-mtr.com”网站上发布。
8.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蔚路107号永新大厦1栋9楼 联系人:王娟、周蕾传真:0512-65160659电话:0512-65160650 邮编:215011E-Mail:zhoulei@jocite.com
9.招标人地址:苏州市干将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 联系人:谢泽华传真:电话:0512-69899100 邮编:215006E-Mail: 10.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喻飞性别:女卡号:苏招(信)S0824 职称或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联系电话:上岗卡号:苏招S2155 11.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本公告:202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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