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4-25,截止日期:2021-05-12,公告主要内容为:天津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餐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天津,所属行业分类:医疗,招标编号:ZTHJ-2021-003)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THJ-2021-00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餐饮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苑产业区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C座1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HJ-2021-003 项目名称: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2.0万元 最高限价:262.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否
| 262 | 262 | 餐饮服务 |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现有用餐人数每天约110以内,供应商报价应参照以上人数。现有餐厅设施,布局符合卫生饮食合格标准,目前各功能用房齐全。服务时间为二年。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6%的扣除。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17:00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营业执照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受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近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税务局出具的2020年度完税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则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5日到 2021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苑产业区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C座1102室 方式:现场发售,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苑产业区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C座11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苑产业区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C座11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华科大街5号 联系方式:185229796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中天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华苑产业区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C座1102室 联系方式:139208881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13920888120
天津中天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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