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隆德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隆德县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1年04月26日15:31
评审专家名单
申学红、王梅、李新浩、赵创(组长)
总中标金额
¥141.75799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姿
项目联系电话
0951-6891030
采购单位
隆德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宁夏固原市隆德县解放路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54-6011880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51-6891030
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000387
二、项目名称:隆德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联系电话 中标(成交)金额(元)
宁夏瑞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鑫翔大厦七楼
0951-5676480
1417579.98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物业管理服务
合同约定
合同约定
合同约定
合同约定
五、评审专家名单:申学红、王梅、李新浩、赵创(组长)
采购人代表:杨金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0.00元。收费标准: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1年04月26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隆德县人民法院
地址:宁夏固原市隆德县解放路南
联系方式:0954-60118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6楼
联系方式:0951-6891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杨金强
电话:0954-6011880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李姿
电话:0951-6891030
十、附件
招标文件*:
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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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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