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山东液化天然气(LNG)三期储罐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公告名称: |
中国石化山东液化天然气(LNG)三期储罐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山东 |
发布时间: |
2021-04-26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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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液化天然气(LNG)三期储罐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山东液化天然气(LNG)三期储罐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山东液化天然气(LNG)三期储罐工程项目已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山东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三期工程核准的批复》(鲁发改政务[2020]18号)和中国石化股份公司以《关于天然气分公司山东LNG项目三期工程(二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化股份计 [2021]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青岛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胜利分部。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70%和企业自筹30%。山东液化天然气(LNG)三期储罐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山东液化天然气(LNG)三期储罐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董家口港区。
2.3建设规模:新建1座27万立方米LNG储罐及配套附属设施。
2.4建设投资:二阶段总投资90206万元(不含可抵扣增值税),本标段合同估算金额82385万元(含税)。
2.5计划工期:约1106天。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三期工程二阶段基础设计批复范围内的27万立方米LNG储罐及配套附属设施(对1-6号罐区东西管廊工艺改造,与新建储罐联通;新增设施依托区域变电所4供电,新增中低压开关柜等设施;新建HSE培训楼)的详细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中间交接并配合发包人完成联动试车及投料试车、工程验收、工程保修,及本工程数字化交付及验收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同时具备相应设计、施工资质和业绩的投标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甲级(含)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1级),或有效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1级);
③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施工资质证书;
④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1级),或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1级);
⑤安全生产许可证。
(3)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业绩:
①2015年以来有LNG工程(含LNG储罐且单罐罐容≥16万立方米)的BEPC或EPC总承包项目业绩;
②2015年以来有LNG工程(含LNG储罐且单罐罐容≥16万立方米)的详细工程设计项目业绩;
③2015年以来有LNG工程(含LNG储罐且单罐罐容≥16万立方米)的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或BEPC或EPC总承包项目中的LNG工程(含LNG储罐且单罐罐容≥16万立方米)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组成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第3.1款第(1)、(2)①②、(3)、(4)①②、(5)项基本资格条件;
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备第3.1款第(1)、(2)③④⑤、(3)、(4)③、(5)项基本资格条件。
(5)项目经理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6)其他:联合体报名后不得增减、更换成员。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2015年以来有LNG工程(含LNG储罐且单罐罐容≥16万立方米)的BEPC或EPC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且持有以下证书之一:
①化工专业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②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③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
(2)设计负责人2015年以来有LNG工程(含LNG储罐且单罐罐容≥16万立方米)的BEPC或EPC总承包或详细工程设计的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且持有以下证书之一:
①化工专业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②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
(3)施工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5年以来有以下项目业绩之一:
①LNG工程(含LNG储罐且单罐罐容≥16万立方米)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
②BEPC或EPC总承包项目中的LNG工程(含LNG储罐且单罐罐容≥16万立方米)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执业业绩。
(4)安全负责人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5年以来有LNG工程(含LNG储罐且单罐罐容≥16万立方米)BEPC或EPC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5)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5年以来有LNG工程(含LNG储罐且单罐罐容≥16万立方米)BEPC或EPC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1年4月27日08时30分至2021年5月7日08时3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5月7日08时30分。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 □不要求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80万元人民币。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5月19日 08:30。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年5月19日 08:30。
7.2开标地点(适用于现场开标):远程线上开标。
7.3开标地址(适用于现场开标):远程线上开标。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青岛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双珠路197号卓越金融广场1号楼;
邮编:266400;
联系人:梁海雅;
电话:0532-58925189;
传真:/;
电子邮箱:lianghy.trqi@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适用于委托招标)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胜利分部;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济南路169号地面工程建设监督中心(原职工大学院内东北方向);
邮编:257000;
联系人:张迪;
电话:0546-8767125;
传真:/;
电子邮箱:zhangdi629.slyt@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胜利分部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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