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天齐路宕口生态修复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建设的徐州市天齐路宕口生态修复工程监理已经徐州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审批复【2021】1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已落实)。现对本工程的监理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鼓楼区汉城东路-荆马路T型交叉。
3.2工程规模:徐州市天齐路宕口生态修复工程,改造道路约585米,其中隧道段约298米,路基段约287米。配套建设交通标志标线、雨水污水管网、照明及绿化等设施。
3.3工程总造价约 15125万元,监理费246万元。
3.4招标范围:包含道路、隧道交通安全设施、排水、管线综合、照明及绿化工程等。
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
3.5要求工期:230日历天(符合施工工期要求)。
3.6质量标准:符合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4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2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注: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4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4)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5)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18年4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4.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5.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监理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电子保函。
6.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投标人须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往完整的保证金账户汇款、开具银行保函或支付保险电子保函保费。投标人须自行核对使用的基本存款账户与诚信库中备案的基本账户是否一致,不一致请及时修改。如因不一致导致投标文件被招标人拒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4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在交易系统中使用银行电子保函的除外),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5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应将银行保函原件交给招标人(代理机构),由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409房间(电话:67019013、67019012),开具保函收据(在交易系统中使用银行电子保函的除外)。
6.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7如采用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1)电子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的原则递交。
(2)电子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成。
(3) 投标人购买保险电子保函须通过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人申请退保证金保函时,将按照原路返回至基本账户中(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网站)。
6.8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9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肆万元整。
账户名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银行账号:60090188000127383-10032884
6.10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11以银行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6.12以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在交易系统中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上述要求除外)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本公告为: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5月10日09时30分
7.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21年5月10日09时30分前内登陆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1年4月21日17:00前通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10日09时30分。
7.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8. 投标截止时间
8.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09时30分。
8.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10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A投标人投标报价: 55-57分
B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4-6 分
C投标人监理方案: 24 分
D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 6 分
E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5 分
F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4 分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xzggzy.com.cn)上发布。
12其他:
12.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3招标人:徐州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新城区元和路1号E区
联系人:戚邦贺 电话:0516-61889968
14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2号
联系人:胡工电话:0516-85610680
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