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公告二
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鉴此,我们发布本补充公告二。本补充公告二将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本补充公告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公告二为准。
一、泰顺县人才公寓工程勘察设计的答疑内容如下:
1、问:按控规图纸,地块东侧有近18米高差,该侧护坡是在本地块内还是在地块外?
答:因东侧DF-02-02地块控规标高有误,该设计项目东侧护坡不在本次项目设计内容内。
2、问:根据天祥路道路标高从北至南为518.6-512,越往南下坡标高越低,而东南侧DF-02-02文化设施用地和DF-02-03地块公园绿地等东侧南侧地块标高均为544,是否有误?
答:有误,建议参照新城大道即有道路标高控制场地标高(附地形图)。
3、问:南侧天祥路何时实施,是否可考虑在天祥路设置基地出入口?
答:南侧天祥路暂时无实施计划,不考虑设置出入口,如遇设计高差问题需设置护坡挡墙,护坡挡墙用地在本项目用地内考虑。
4、问:本地块原规划为住宅用地,但标文要求商业和办公,住宅等多功能。原控规图则要求绿地率35%、建筑密度22%、建筑高度54米,尤其是商业和办公占50%面积时密度会达30一40之间。这些指标是否可突破?以满足实际设计需求。
答:按招标文件出示的控规要求执行,相关经济技术指标不可以突破。建筑面积占比比例为商业10%、办公40%、住宅50%,以上比例浮动幅度为原有比例的上下20%(具体实施方案以后期审定为准)。附控制性规划。
如有疑问请致电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0577-67566723。
地形图、泰顺中心城区DF-02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zip
泰顺县城镇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