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QZC2021-011-1、2、3、4、5、6、7(招标文件编号:XQZC2021-011-1、2、3、4、5、6、7)
二、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新区分局厨房农副产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详见附件
供应商地址:详见附件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光、徐东飞、孙景花、彭为新、刘志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预算金额除以成交供应商数量为取费基数,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收费标准向每名成交供应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一次性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预算金额除以成交供应商数量为取费基数,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收费标准向每名成交供应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一次性支付。金额:一标段:0.14万元/家;二标段:0.26万元/家;三标段:0.09万元/家;四标段:0.1万元/家;五标段:0.04万元/家;六标段:0.09万元/家;七标段:0.06万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公安局长春新区分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光机路4393号
联系方式:李鹏 0431-851186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东财富中心7楼(长春市东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
联系方式:刘磊0431-811325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磊
电 话: 0431-81132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