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城组团市政道路提升改造、雨污分流改造及管网切改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城组团市政道路提升改造、雨污分流改造及管网切改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容城县改革发展局以容改发投资字(2021)19号、容改发投资字(2021)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容城组团市政道路提升改造项目: 金台路工程范围为西起板正大街,东至津海大街,路线全长约 1.922km;板正大街工程范围为北起金台路南至奥威路段,路线全长约 0.938km;金容大街工程范围为北起金台路南至奥威路段,路线全长约 0.949km;罗萨大街工程范围为北起金台路南至奥威路段,路线全长约 0.921km。
雨污分流改造及管网切改项目:污水管线 5.85 公里;雨水管线 6.071 公里;新建临时排水泵站 1 座,规模 5m3/s,临时外排雨水管线 1.3 公里。
建设地点:
容城组团市政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包含四条道路,全长约 4.73km,分别为金台路、板正大街、金容大街以及罗萨大街。 板正大街、金容大街以及罗萨大街道路工程设计为对现状全幅机动车道进行翻挖新建, 配套完成道路标线施画。 金台路道路工程设计为对现状南半幅机动车道进行翻挖新建,与北半幅道路搭接,并配套完成道路标线施画。
雨污分流改造及管网切改项目位于容城县城四条市政道路:金容大街(金台路至南排河段)、板正大街(金台路至南排河段)、罗萨大街(金台路至奥威路段)、金台路(板正大街至津海大街段)。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包括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总承包,即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①勘察设计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等工作,并且参与竣工验收、配合结算审计等工作。②施工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最终以施工图为准。③采购范围包括:本工程所涉及建筑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和保管,确保工程可投入使用。④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⑤以上承包范围发包人有权进行调整,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执行,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⑥中标人必须负责做好分包单位(若有)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主管部门竣工备案验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计划工期:板正大街、罗萨大街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市政道路提升改造、雨污分流改造及管网切改,金容大街、金台路在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市政道路提升改造、雨污分流改造及管网切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甲级)或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施工单位)近3年(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揽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EPC工程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负责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市政工程设计项目的业绩;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EPC工程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业绩。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提供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资不抵债情况。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注:投标人报名前,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按照“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注册并核验通过后,即可在通用项目管理V3.0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上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若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②联合体须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01至2021-04-08,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用项目管理V3.0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获取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4-22 09:30,地点为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容城县金台西路109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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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容城县容美路
| 地址: | 石家庄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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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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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5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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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侯占龙
| 联系人: | 刘莎、孙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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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312-5618908
| 电话: | 0311-83086907、15612177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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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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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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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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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39127508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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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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