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油建哈得逊油田玉科区块碳酸盐岩油气藏开发地面工程火灾报警系统、气体报警系统材料采购
四川油建哈得逊油田玉科区块碳酸盐岩油气藏开发地面工程-哈一联轻质油、天然气系统扩建工程火灾报警系统、气体报警系统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油建物采(2021)招16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就以下所列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四川油建哈得逊油田玉科区块碳酸盐岩油气藏开发地面工程-哈一联轻质油、天然气系统扩建工程火灾报警系统、气体报警系统材料采购;
招标范围及数量:火灾报警系统、气体报警系统1批;
标(包)段划分:不划分;
实施或交货地点: 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哈德墩镇油田村哈一联四川油建基地;
工期或供货周期:订单下达后90天内送达指定地点;
运输:由中标人运至交货地点;
技术要求:见货物需求一览表;技术评价关键参数
其 他:1、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限价总金额2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整)。限价含:含13%的增值税、货到现场的运费、设备安装调试费。
2、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五个的,本次招标失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
*3.2、本项目只接受投标标的物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企业公示报告》PDF完整版(《公示报告》日期为投标截止日前30日内有效);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2019年集团公司集中采购有毒气体变送器以及可燃气体检测器甲级供应商资格。
*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认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须提供2019或2020年度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投标人具备在有效期内的:GB/T19001或ISO 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7、本次招标的规格型号产品从2019至今受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油工程西南工程建设分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的投标将被拒绝(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油工程西南工程建设分公司复查结果合格的除外)。
*3.8、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四川油建公司取消准入资格、禁止准入、暂停交易资格、年度评价不合格的,所投标无效。
*3.9、投标人须承诺接受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结算方式。
*3.10、如投标文件对以上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如投标文件有伪造行为的,其投标予以拒绝,招标人保留向该投标人索赔的权利,三年内禁止其参加四川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招标投标项目。
*3.11、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至今在类似工况下业绩不低于100万(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对应的发票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北京时间 2021年 4 月 1 日 8 时 至 2021 年 4 月 7 日 23 时 59 分 59 秒,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标书购买款须从公司基本帐户转出,汇款时请注明“油建物采(2021)招16号标书费”。缴费后将《缴款凭证》、《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和《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扫描成jpg图片,并填写《投标人开票信息》(word文档)、《供应商、客户代码申请表》(电子表格),将以上资料发至联系人邮箱。联系人收到后将招标文件电子文档发潜在投标人邮箱,不接受现金。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scyjzbb@cnpc.com.cn
开户行:建行成都华阳支行
帐号:51001527936050095460
缴费账户:四川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3 各潜在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尽快填写《投标确认函》,勾选完整并签字盖章,扫描成jpg图片并发至scyjzbb@cnpc.com.cn。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 年 4 月 28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中和街道龙灯山路二段45号(新华路与新裕路交叉口沿新华路往北约150米)油建公司主楼403室,方式为现场送达。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叁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四川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缴纳方式为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支付到以下指定的账号。交款时请注明“油建物采(2021)招16号投标保证金”,缴费后将《缴款凭证》和《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扫描,用电子邮件发至下方电子邮箱。
收款单位:四川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成都华阳支行
银行帐号:51001527936050095460
电子邮箱:scyjzbb@cnpc.com.cn
五、开标
1、开标时间:2021年 4 月 28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中和街道龙灯山路二段45号(新华路与新裕路交叉口沿新华路往北约150米)油建公司主楼403室,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派代表出席。
六、中标后签约单位
中标人按通知与四川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龚宇豪
联系电话:028-85601006
招标实施部门:四川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公室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中和街道龙灯山路二段45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85601839
电子邮箱:scyjzbb@cnpc.com.cn
四川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办公室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