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测井辽河分公司职工食堂熟制食品定制配送服务
招标公告
辽河分公司职工食堂熟制食品定制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辽河分公司职工食堂熟制食品定制配送服务 已由 中国石油测井辽河分公司 以 辽河分公司加急计划06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油测井辽河分公司 ,资金来自 直接成本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测井辽河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服务地点位于:中国石油测井辽河分公司生产服务站职工食堂 。
2.2 招标范围:食堂餐饮
2.2.1.货品范围为熟制食品(卤味食品、豆制品、烘焙食品以及面点等)
2.2.2本项目预算额度600万元(含税),具体结算金额根据实际发生量计算。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 标段划分: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盘锦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自主生产加工熟制食品及配送服务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并依法纳税的企业;
3.1.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3.1.3.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 业绩要求:在盘锦地区有熟制食品及面点食品经营三年以上的经营管理经验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
3.3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 1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
3.4 信誉要求: ①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 技术要求:
3.5.1.运输工具为厢式冷藏货车,运费自理。
3.5.2.配送方式为根据甲方具体要求随需配送。
3.5.3.乙方需提供所配送食品冷藏设备及相关服务人员。
3.5.4乙方提供的熟制食品(卤味食品、豆制品、烘焙食品以及面点等)应符合下列要求及禁止要求:
(一)肉类:
1.提供具备屠宰资质及食品流通证的生产商统一定点屠宰的猪肉;
2.提供法定兽医检验部门出具的相同批次产品的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3.进口货物,提供口岸食品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4.肉类熟制品价格不得高于同时期当地市场价格。
(二)预包装食品类:
1.不得含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不得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
3.不得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食品;
4.不得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且包装标签必须符合现行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5.价格不得高于同时期当地市场价格。
(三)包装要求:
1.采用定型包装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对产品包装的有关规定;属于国质检执[2007]644号通知范围的28大类产品,产品包装上必须提供SC生产许可证编号;包装上必须有明确的生产日期、保质期。
2.非定型包装:为防止货物损坏和污染,乙方提供的非定型包装产品必须带有包装,甲方有权拒收未带包装的货物。
货物装运要求:
1.乙方所供货物必须使用厢式食品冷藏专用车辆运输,不得敞露运输。
2.乙方必须避免将同批次配送熟制食品与其它货物混装,乙方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不发生冻害、腐败、串味、脱水、变色、失去鲜度等问题。
3.乙方负责将所有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负责卸货并搬运至甲方指定堆放场地。
4.货物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在供货清单上签字确认,供货清单一式三联,甲方持二联,乙方持一联作为支付依据,清单必须机打涂改无效;
5.甲乙双方对验收结果或货物质量持有异议的,乙方须先应甲方要求对货物进行更换或退货。
甲方有权对乙方企业进行不定期检查,甲方检查人员到达乙方企业(仓库)时通知乙方,乙方应为甲方人员提供检查便利,甲方人员检查内容为:乙方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乙方是否尽到了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义务。
3.6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4 月 8 日,每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2 时 00 分至 4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中国石油测井辽河分公司物资供应站招标中心 派代表持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银行汇款凭证和填写完整的投标登记表(包括投标登记表word电子文档),到中国石油测井辽河分公司物资供应站招标中心拷标书。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7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技术资料领取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技术资料 / (是/否)保密。如需保密,应签署保密协议。
请在4月6日-8日按招标实施机构账号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财务账号见下文。招标实施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文件,请投标人自备U盘。
4.3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相关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已报名的投标人请按时参加开标,对于投标人无故缺席开标者将列入辽河分公司失信黑名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4 月 21 日 08 时 30 分,地点为 中油测井辽河分公司物资供应站二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招标实施机构: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辽河分公司物资供应站招标中心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文昌街
邮 编:124010
联系人:宋女士(投标报名或登记) 0427-7813091、songff.gwdc@cnpc.com.cn
周先生(招标文件答疑)18392093333
传 真:0427-7811415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建隆支行
帐 户 名: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辽河分公司
账 号: 21050173053700000051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