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防护栏(网)采购安装项目 |
品目 | 货物/建筑建材/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结构/其他房屋附属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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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某部 |
行政区域 | 福清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3月29日 11:27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东城边街39号恒宇国际A幢1610室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3月30日至2021年04月0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预算金额 | ¥54.2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汤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3765207 |
采购单位 | 某部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福清市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宋警官/0591-86234312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泓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东城边街恒宇国际A幢1610室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汤女士 /0591-83765207 |
项目概况
防护栏(网)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东城边街39号恒宇国际A幢16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FJHFZX-TP030
项目名称:防护栏(网)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4.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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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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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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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
规格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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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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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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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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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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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栏(网)采购安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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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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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台窗户隐形防护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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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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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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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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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安装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标的未经过财政部门办理进口产品审批,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报价。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按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已公布的信息安全产品清单(目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参与本项目的小微企业享受评审中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本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应提供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件或截图,通过“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三项信息查询结果网页件或截图,查询结果在响应文件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部分中体现,报价人被列入上述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失信违法名单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的,在资格审查程序中将被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 报价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需提供近三年来,每年各一份业务合同及本合同项下往来流水(银行回执单、银行收支明细表等材料均可)及发票复印件(若分多次开票,不需要提供整份合同金额的发票,提供1-2份发票证明即可)。3.2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 报价人须提交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被授权的报价代表在报价人处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或个税所得税的证明文件,证明原件上须有当地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印章。3.3报价人无关联关系的声明函: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报价人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为另一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的,或存在直接或间接控股、直接或间接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生产经营场地为同一地址的,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存在直接或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报价人须提交自身不存在上述关联关系的专项书面声明。结果审查:谈判小组通过“天眼查”等软件进行查询,如发现报价人存在上述情形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3.4报价人无相互串通投标的声明函:根据本谈判文件中关于串通投标的认定条件,报价人在投标时经谈判小组审查评标过程中发现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予退还保证金,并书面报告项目监管部门。报价人须提交自身不存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关于串通投标行为的专项书面声明。3.5保密承诺:严格遵守部队安全保密规定,严禁泄露部队信息,如人员、采购数量、供货单位等敏感信息。报价人不得以部队名义订货,本项目所有资料,含成交通知书、合同等,不作为业绩参与其他项目。报价人提供保密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30日 至2021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城边街39号恒宇国际A幢1610室
方式:潜在供应商可在报名期限内携加盖单位授权函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至福建泓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填写《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或将填写完整的《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营业执照扫描件和报名费缴纳凭证扫描件或截图加盖公章后发送至邮箱hongfengltd@163.com,收到完整的报名材料后招标(采购)文件将发送至《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登记的邮箱。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时报价人的名称要与购买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城边街39号恒宇国际A幢1610室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城边街39号恒宇国际A幢16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福建泓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邮箱:hongfengltd@163.com
报名费、保证金、服务费缴交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银行账号:811130101260052707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福建省福清市
联系方式:宋警官/0591-86234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泓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城边街恒宇国际A幢1610室
联系方式:汤女士 /0591-837652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女士
电 话: 0591-83765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