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Y21-XJK15-GC040-00 2021年油藏评价及油气产能建设RFT测井技术服务
2021年油藏评价及油气产能建设RFT测井技术服务
招标编ZY21-XJK15-GC040-00
一、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21年油藏评价及油气产能建设RFT测井技术服务。
2.2招标范围:玛湖31井区、玛西1井区、玛东1井区等区块直井,40井次RFT测井。
2.3中标原则:按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评分得分前2名的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经公示3天无异议的情况下,第一名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
2.4 项目地点:新疆油田公司项目所在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资质、业绩、技术能力等要求:
3.2.1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投标人承诺必须具有与完成本项目相适应的技术水平、人员、仪器和设备及科研能力,并能够长期驻扎招标方所在地提供技术服务。
3.2.2 投标人须具有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相关测井技术服务类业绩(不包括设备租赁业绩);须提供业主签字和施工单位盖章的测井现场工作量签证单或类似现场工作量证明材料,或其它可以证明业绩的材料。均为扫描件即可。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经营和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禁止参与投标、拖欠农民工工资、进入招标人承包商黑名单或因失信行为等限制投标的情形;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一母公司下属的两个及以上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凡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1 年3月25日至2021 年3月30日: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技术支持电话:0990-6265233);
②通过个人网银(不支持昆仑银行及企业网银)交费后下载招标文件;
③本项目不接受平台线下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交费发票开具:标书费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由航天金税系统统一推送至投标人,投标人自行。要求:投标人确保电子招标平台中提供的邮箱及手机号码正确,发票开具后统一发送投标人邮箱及手机号码中。(如开具发票有问题请联系财务资产科,联系电话:0990-6265232
、0990-626523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4月15日10点00分;
5.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人民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不接受其他账户电汇或现金支付。
5.4投标人应综合考虑电子投标受网络环境、响应速度、UKEY身份认证失败、工作日平台技术支持响应时间等因素影响,尽早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21 年4月15日10点 0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
七、评标和澄清
7.1开标当日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
7.2评标过程中如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将通过交易平台发起澄清,并电话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保证联系方式畅通,并在澄清发出后1小时内在交易平台对澄清内容进行答复(须使用UKEY)。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进行答复或无法联系的,评标委员会将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断。
7.3投标人不得在评标过程中,主动向招标人发出澄清或打听评审情况。
八、评标结果
评标结果在评标工作结束后的次日,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标 人: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联 系 人:刘洋 电 话:0990-6887163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15号联合办公楼B座 邮 编:834000
联 系 人: 盛乾坤电 话:0990- 6265216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990-6265233
发票咨询联系电话:0990-626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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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021年 3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