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1842021000045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1四川·崇州国际风筝邀请赛暨第二届全国传统风筝锦标赛执行单位服务采购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3月08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更正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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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磋商文件中: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注: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102号令第八条要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的解释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52条。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即可;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①②③④任意一项均可:①也可提供2018年或2019年任意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②也可提供2018年或2019年任意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注:供应商成立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超过一年且在2019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公司,可提供供应商成立之日至2019年年底时间段的内部财务报表或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或单位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复印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可提供承诺函;②也可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即可)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即可)
(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即可)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注:①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②如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可不提供,只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后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身份证有困难的,也可提供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
(9)单位及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标活动期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即可;
(10)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即可);
(11)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承诺即可);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无。
(13)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3.本章所有承诺可以单独承诺也可在一份承诺里面一并承诺。
注:本章要求提供的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鲜章)。
现更正为: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注: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102号令第八条要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的解释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52条。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
更正日期 | 2021年03月09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10万元,最高限价:97万元。2、采购计划表备案号:(2021)0063号。3、崇州市财政监督电话:028-82168718。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按照崇州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息融资实施方案,提供以下单位联系方式:成都农商银行崇州支行,业务部客户经理 任艳菊13881851255;崇州上银村镇银行,部门总经理 杨彦铭13981735391;中国农业银行崇州支行,部门经理 肖毓13882110585;中国银行崇州支行,分管主任 龚才兵18081054180;重庆银行崇州支行,业务部经理 李盛勇18108259677;工商银行崇州支行,分管科长 曲 希 17760374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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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地址: | 崇州市崇庆北路247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28-82213702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成都西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四川省崇州市崇阳街道世纪大道1396号1栋2楼1-4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28-62185286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黄老师 |
电话: | 028-82213702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